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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沈莺莺回了家,陆朝走到两人“撞车”的地方,扶起他丢在路边的单车。
小镇没什么夜生活,路上也没安装路灯。
好在有万家灯火给他照明,陆朝乘着夜色骑单车去网吧。
网吧名字叫“流金岁月”,是他哥们儿王田宝开的。顾名思义,王田宝这哥们儿的爸爸姓王,妈妈姓田,他是他们的宝贝儿。
真是特别特别有深意的名字。
拨开一条条塑料帘子,陆朝挤进“流金岁月”。
听到动静,前台电脑后面钻出颗脑袋,一看来人是他,忙摘下耳机。
隐隐约约的,耳机里面传出一段激昂的摇滚乐,是MichaelJackson最新专辑里的单曲。
“你今儿怎么现在才来?我去,比赛早结束了吧?”王田宝霍地起身,上下打量他,眯着眼贼兮兮地笑,“哟嚯嚯,上次听谢昊兔崽子说,你们学校好些姑娘整天追着你跑,你还特做作特清高,谁都看不上呢!咋了,终于出现了个和你对上眼的姑娘?所以我们陆神忙着约会,这才破天荒头次把游戏抛在了脑后?”
陆朝轻飘飘斜他一眼,一声不吭走到老位置。
埋头开主机,静静等待电脑启动。
网吧里除了他两,空无一人。
毕竟小镇生活水平不高,一开始大家就说开网吧准亏本,谁有闲钱不务正业啊?
可王田宝这哥们儿无心念书,一门心思要跟随潮流,死皮赖脸求着他爹娘,终于凑足了钱把网吧开了起来。
事实证明,说不亏本是骗人的。
一天到晚,零零散散的客人,连维持收支都够呛。
但王田宝轴啊,他始终坚信,未来某一天,他的网吧一定会风生水起赚得满体盆钵!
大概将近一分钟,电脑屏幕呈现出蔚蓝色的开机桌面。
陆朝点击左下角的图标,加载进入《奇迹之境》。
王田宝巴巴凑过来,语气竟有些幸灾乐祸:“今天是这个月团队赛最后一场吧?你不来就相当于弃权,哇塞,这么说,你们团居然要跌落神坛啦!”
“你不开口,没人当你是哑巴。”
“朝朝,女色诚可贵,游戏价更高啊!你居然为了一个女孩儿抛弃了游戏,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朝朝吗?”
“王田宝。”陆朝面无表情看他,食指往右指,眉梢轻挑,“一边儿玩去。”
“诶哟,如果是和你约会的姑娘站在这儿,你也敢这么嚣张?没赶上游戏又不是我的错,冲我横什么横?”
陆朝蹙了蹙眉,不再搭理他。
今晚因为他个人原因,没能参加比赛,从而影响了团队排名,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他们团队拿不到榜首,他感到十分抱歉。
看到团里几个队员游戏还在线,陆朝向他们私聊道歉,请求谅解。
晨曦姑娘:“朝阳,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卧龙在天:“对啊,你这小子,就没缺席过,害得我们担心了半天,又没你家电话,游戏倒是没关系,就是生怕你有事。”
陆朝的游戏ID叫“朝阳”,没什么特别意义,纯粹是他懒,不愿花心思去想。
晨曦姑娘和卧龙在天是他在这个游戏里的搭档和好友,见他们没有丝毫责怪埋怨,陆朝松了口气。
指尖轻敲键盘,打字:“没出事,就是被牵绊住,脱不开身。”
还没点击发送,一直守着舍不得离开的王田宝乐了,阴阳怪气在他头顶说:“哟嚯嚯,实在脱不开身?看来这姑娘手段不错?特粘人还是咋地?”
陆朝眉头紧皱,猛地敲击发送键,扭头盯着王田宝不作声。
往常开玩笑就罢了,毕竟都是子虚乌有,他不介意。
但现在确实是有这么回事,王田宝的话他听着不顺耳,沈莺莺好好一姑娘,凭什么被他耍嘴皮子当做消遣?
“陆朝。”对峙没几秒,王田宝认怂,一脸悲恸,“伤心,你今天怎么连玩笑都开不起了啊!”
“换个玩笑,咱们还能好好做哥们儿。”
“嘁,瞧你一脸冷气,谁稀罕做你哥们儿?”耸了耸肩,王田宝佯装生气地溜回前台,却留了个心眼儿。怎么说呢,陆朝这哥们儿好像还真有些不对劲啊!
游戏里,跟队友们继续聊了几句,陆朝退出登录,电脑关机。
起身走到前台,从兜里掏出几块钱搁在桌面,他懒散地摆摆手:“我走了,你早点睡。”
王田宝“嗯”了声,专心听偶像的歌,摇头晃脑冲他抬抬下巴:“拜拜!”
到家正好八点半,天已经乌黑。
陆朝刚到门口,“噔”一声,里面开了门。
“奶奶,不是让您别老等我回来吗?”
“人年纪大了,哪那么早睡得着?你饿不饿?我锅里温了疙瘩汤,你要饿就去吃一碗。”
陆朝把自行车推进去,好笑地摇头:“我吃了晚饭才出门,没那么不经饿。”
头发半白的慈祥老人跟在他后面,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老花镜,同样笑着说:“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当然要好好补充营养,你爸妈在电话里跟我嘱咐,要多买些有营养的食物给你补身子,他们还让我转告你,好好学习,考上大学,然后……诶,朝儿,你胳膊怎么在流血,哎唷疼不疼啊?”
正听得不耐烦,想找理由脱身,忽然觉得不对劲。
流血?陆朝闻言怔住。
循着奶奶的视线低眉,他看向自己右臂肘关节处,那儿确实有一抹鲜艳而纯正的红色,大约两厘米长,乍一看,是还有些像鲜血。
陆朝忍俊不禁,突然想笑。
什么血啊,那是口红印儿。
“朝儿,怎么啦这是?哎哟,得快止血。”
“奶奶,不是血,是……嗯……是红色油漆。”
老人一脸奇怪:“油漆?哪儿沾上的?”
“不知道,没注意。”撒完谎,陆朝触了触鼻尖,“奶奶,我先上楼洗洗。”
“嗯嗯,去吧!”
进了卧室,陆朝拉上窗帘,站在窗下发愣。
什么时候沾上的?大概是扶她那一瞬?
当时她整个扑入了他胸膛,为了站稳,手指还紧紧抓着他手腕。
依稀之间,是有一团温软触在他手臂,他却一无所觉。
没什么大不了的。
五指穿过短发向后捋了捋,陆朝好笑地弯了弯唇。
只是巧合而已,算了,洗洗睡吧!
拿了毛巾,陆朝沾水擦掉口红痕迹,转身去浴室洗漱……
双休很快过去,周一清早,睡了整宿的泓镇逐渐鲜活起来。
街上的几家早点铺子差不多时间开始营业,起得早的人们已经开始品尝第一锅出炉的锅盔了。
因为沈莺莺崴了脚,沈家昨天临时开了个简短会议,在沈莺莺“上学难”的问题上,大家展开了激烈讨论。
最后得出结论,沈樾弟弟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遂决定,沈莺莺以后提早一小时起床,搭沈蔚他们上班的顺风车去学校。
这可真苦了“起床难”沈莺莺同学了!
这不,天刚微微亮,她就迷迷瞪瞪不知被谁拉了起来。
梦游似地洗漱穿衣,又食不知味地啃了个包子,被塞进了车。
很快,又被丢了下去。
沈莺莺孤零零站在学校门口,冷风一吹,终于清醒。
哎,开天辟地头一回,她沈莺莺居然这么积极地来上学。
沈莺莺不甘心地摇头,杵着爸爸特地塞给她的棍子,“身残志坚”地走到教室门口等开门。
太惨了。
还好有卓靓丽鞍前马后的伺候她,简直宛若天使。
当然,这个天使主要还是因为免费得了口红的原因。
上午第一节课才下,卓靓丽就迫不及待拿了小镜子躲进厕所试口红色。
出来后,看沈莺莺眼睛里满满都是崇拜。
泓镇的女人们都不怎么爱化妆,大家自然俭朴又持家,所以口红真的算比较稀奇的玩意儿。
但她们家莺莺居然可以自己做出来哦!
“莺莺,我绝对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成为出色的设计师造型师,还有什么什么师,反正是大师级别的师。”
两人坐在老地方吃饭,卓靓丽一边夸,一边殷勤地把自己碗里的火腿夹给她,“来来来,莺莺,多吃点好的,脚会好得快。”
“嗯。”毫不客气地把火腿肉塞进嘴里,沈莺莺点头,她是得快点养好脚伤,每天提早一小时上学,她简直生不如死。
“对了,莺莺,你脚怎么又崴了,是我记错了吗?你以前好像崴过一次。”
“卓靓丽,你居然还好意思提这事?”
“我怎么了啊?”
沈莺莺愤愤不平地瞪她:“都怪你,周五傍晚,我要不着急给你送口红,我怎么会……喂,你有没有听我讲话,你往哪儿看呢?卓靓……”
扭过头,沈莺莺倒要看看她身后究竟是什么玩意儿,能把卓靓丽眼睛都看直了。
结果——
没说完的话语戛然而止,沈莺莺顺着笔直的黑色裤管儿往上,然后,看到了干净的白色衬衣,再然后,看到了陆朝好看的脸。
关键,他嘴角还微微上翘着,是在冲她笑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