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城,寒露初降,深夜,星光暗淡,江北沿岸,水城小区。一户人家,两室一厅的屋子,客厅里的物件摆放的有些杂乱,主卧室的门半掩着,向里看去,微弱的光线透过窗户,洒在床头柜的相框上,照片中依稀可见,一对年轻的男女,面带微笑的脸上洋溢着幸福,这对男女此时正在卧室的床上熟睡。
咔嚓一声,很轻微的门锁开动的声音传来,熟睡男人的眼睛也随着声响一下睁开,他慢慢的起身,缓慢的迈着脚步,走到卧室的门边,通过半掩的门看向客厅。这时,一道黑色的人影从餐厅闪过,像是进到了厨房里,男人神色冷峻的走出卧室,悄然的路过客厅,向着厨房走去。来到厨房门边,他并没有着急进去,而是后背靠着厨房的墙,等待着黑色人影从厨房出来,果不其然,黑色人影一步迈出厨房,男人果断出击,袭向黑色人影身后,一招锁喉,试图控制对方。黑色人影也是身手灵敏,察觉耳后有风声,一抬右手,挡住了试图锁喉的手臂,左手顺势而动,抓住了男人的右手,随之一个侧身肘击,攻击其胸腹位置,一击命中。
啪嗒一声,客厅的灯被打开,原来在卧室熟睡的女人被打斗声惊醒,穿着和张天义相似的情侣睡衣走出卧室,打开了客厅的灯。女人看着眼前的一幕,有些愣神,倒在地上的男人右手捂着胸腹位置,面色痛楚看着站着的人,皱着眉头说到“哥,怎么是你?你怎么来了?”
“小义啊,这也是我的家,我来不来还需要理由吗?”站着的男子身形高挑,看起来二十七八,一脸的玩世不恭,利索的短发,瓜子脸,眉目如画,左眼的眼角下有一颗痣,眼神深邃,嘴角上扬,穿着一身黑衣,竖起的夹克领子,更是衬托出他别样的气质。
被称为小义的男人,右手仍捂着胸腹,左手撑地站了起来。从双方的称呼来看,应该是两兄弟,只是这弟弟站起来,反而比哥哥高了半个头,而且这弟弟比哥哥要稳重的多了。穿着蓝色的居家男士睡衣,些许老派的三七分头发,略微有些长,眉目之间倒是跟哥哥七八分的相似,他的眼角也有一颗痣,只是和哥哥相反,是在右眼眼角下,而且嘴唇厚实,下巴也要圆润一些,虽然二十出头的年纪,看起来,更像是哥哥才对。
这时候,女人也反应过来,绕过哥哥,快步走到弟弟身边,搂着他的腰,右手温柔的轻抚其胸口,脸上还带着疑惑,开口问道“天义,你从来没说过,你还有个哥哥?”
“我叫张天正,是张天义的哥哥,你是我弟弟的女朋友吗?我弟弟什么时候找的女朋友,我都不知道。”自称为张天正的男人听到女人这样问,便直接介绍自己,嘴里还很轻佻说着“不过,这小子眼光不错,你的身材很不错,我喜欢。”边说还用手比划着胸部,很不礼貌的指了指女人。
张天义听着张天正这样说,还没有舒展开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张天正,我们有快三年没见了,你怎么还是这副嘴脸,就不能改改。你突然回来干嘛,当初走的时候一个招呼都不打,现在也是一声不响的回来,你回来干嘛?”
张天正装作很受伤的样子,双手捂着胸口说“我亲爱的弟弟,你这样说,我很伤心啊,至于我为什么回来,是想让你跟我一起去一个地方。”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对着女人说道“不好意思,能不能麻烦你出去一下,我有事要和我弟弟谈,很重要的事!”
此言一出,女人睁大了眼睛,仿佛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让她更想不到的是,张天义犹豫了一下,面带歉意的对着她说到“小玲,对不起,我先和他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回来了我再和你解释,你在家等我,好不好?”
听张天义这样说,小玲撅了撅嘴,很不高兴,但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自己回到卧室,关上了门。张天义深呼吸了一下,拿起沙发上的大衣,示意让张天正跟上,打开了房门,去到了外面。两兄弟就这样一前一后安静的走着,没过多久,就到了江边,这个时间的江边,四下无人,只有水流声和虫鸣声,在江边淡淡的水雾笼罩下,张天正开口了。
“老爸失踪了,一个月前,他自己一个人去了封门村,就再也没有消息了,你知道的,封门村的那对夫妻,是数百年的恶灵,老爸一个人肯定对付不来,而天师道的那些家伙,因为当年的事情,也不会出手帮忙,现在,我只有来找你了。”
张天正说完看着张天义,眼神中带着请求,张天义双手交叉于胸前,低着头,看不清他的表情,顿了顿,开口道“三年了,我已经忘了以前的生活,我的人生在走向另一条路,我打算下个星期六,我和小玲在一起两周年的纪念晚餐上,跟她求婚,哥,我不想回到以前的生活,我也不想离开小玲,你走吧,不要再出现了。”
“你怎么能这么说!爸的死活你就不管了!”张天正的情绪突然暴躁起来,一个跨步走到张天义面前,右手一把搂过他的脖子,左手掐了一个剑诀,带着风雷之势一指点向了张天义的后颈。
张天义面对突然的袭击一动不动,就在张天正的指剑快到碰触到他后颈的皮肤时,一道符印在他后颈亮起,是用上古文字书写,名为“伏魔”。符印亮起的瞬间,一道锐利的光芒闪过,挡住了张天正的指剑,张天正随即松开了右手,面色深沉的说着“伏魔剑的印记还在你的身上,你就逃不掉宿命,伏魔剑只要一刻还属于你,你就一辈子是伏魔使!今天,就算我走了,你真的以为你就能和那个女人幸福的过日子,这三年来,就算我不在,我也知道,你背地里,不知道斩杀过多少妖魔鬼怪,它们可都是被你的气息吸引过来的,伏魔使的血肉虽然比不上唐三藏,但对那些妄图化形的妖孽来说,你就是一颗人形的仙丹。终有一日,你会害死你身边的人,你要是想害死你心爱的女人,那你就留在她身边吧,言尽于此,明晚我再去家里找你。”
说罢,张天正转身就走,几个闪身就消失在了夜色里。江边,只留下张天义一人,身处水雾缭绕之间,水雾渐浓,张天义的身形也变得看不清,说不明。
第二天一早,小玲在自己的住处醒了过来,睁开眼的瞬间,眼神里满是困惑,不知不觉间,心里泛起一阵阵哀伤,眼里已经填满泪水,只觉得心里好痛,像是心被挖去了一块,整个世界都失去了颜色,一片灰暗,却又想不起缘由,说不明,道不清。
张天义独自一人待在家里,收拾着东西,眉目间的忧深又加重了几分,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从小就很内向,记事起,就不停的跟着父亲和哥哥到处奔波,居无定所,长大了一些之后,又跟着一起学习斩妖伏魔,直到后来,在他十五岁那年,父子三人在金陵江北安了家。那一年,是他记忆里,一家人在一起最快乐的一年,可惜,好景不长,天师道的那次事件,又一次把他们父子三人推入了水深火热之中。又过了数年时间,事件平息以后,刚刚二十岁的他,离开了父亲和哥哥,自己一个人在江北生活,并且认识了小玲,温柔可爱的小玲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融化了他的心。原本,他以为会这样幸福的一直生活下去,可哥哥的突然出现,让他认清了现实,和小玲在一起的两年间,身边时常出现的恶鬼怨灵,让他不胜其烦,也有几次差点伤到小玲,作为传承了伏魔剑的伏魔使,让他没有多余的选择。
昨晚,他回来后,看着已经睡着的小玲,沉思了一夜,终于,决定自私一次,对小玲用了“入梦决”,进入小玲的梦境,修改了她的记忆,让她忘记了有关于自己的一切。
转眼又到了晚上,张天义换了一身行头,黑色的跑鞋,深色的牛仔裤,法兰绒的立领套头衫,站在阳台上,望着窗外,一言不发,等待着,宿命的旅程再次前行。
不知何时,张天正来到了屋子里,默默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把自己藏在黑暗里,过了片刻,开口道“准备好了?那就出发吧,今天我去了伯温上师的石像那里,伯温上师的残念测算过,爸还活着,宜早不宜迟,我们现在就走,封门村距离这里,也不近,开车需要将近十个小时。”
张天义缓缓的转过身,面无表情,来到客厅,拿起自己的包,走向了门外。
地下车库,两兄弟上了一辆老款的黑色奇瑞A3,车牌号南A9211A,张天义坐在副驾驶,依旧面无表情,张天正开车,试图缓和一下气氛,说道“小义啊,今天早上我吃饭的时候啊,遇到一个小姑娘,戴个耳机在唱什么,拜拜甜甜圈,再见我的卡路里,然后大口大口的吃着生煎和包子,还喝着豆浆,感觉比我吃的还多,你说好笑不好笑,哈哈!”
张天义不为所动,眼皮都没抬一下,张天正无奈,挑了挑眉,抬手打开了收音机,收音机里在放着朴树的歌。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
转眼都飘散如烟
我曾经失落失望
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
才是唯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