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我做不到!”慕非霆狠狠甩开慕正严,胸膛愤怒之下剧烈起伏,“别想威胁我,就算把M国都翻过来,我也会找到千以书!”
慕正严抬手理了理凌乱的衣领,冷冷嗤笑,自信十足,“阿霆,我藏人的地方你是绝对找不到的。”
慕非霆死死握拳,转身大步流星离开客厅,继续去找人。
站在客厅某角落的千以修,把刚才父子俩的对话悉数听入耳中。
待慕非霆离开,千以修抬步走到慕正严面前,俊脸阴冷,“你到底把以书藏到哪里去了?”
慕正严漠然开口,“放心,我不会伤害她的,但她在那个地方应该会吃点苦头。”
“我放心不了,我也受不了她吃半点苦头,告诉我,她在哪里!”
一天一夜过去,千以修的焦急与担忧不比慕非霆少。
“千以修,阿霆是我儿子我忍了,但还轮不到你来质问我吧?”
慕正严沉下脸来,不悦说道,“是你没用,一百棍的苦肉计也没法让千以书点头签字离婚,那我只能用我自己的手段了,总统大选在即,我不能让一个女人毁了我儿子的前途!”
…
贫民窟。
千以书在自由的帮助下,大体查看了附近的地理位置。
贫民窟背靠那片大森林,唯一离开的出口就是村口。
可村口有专人守着,还有一群专门培训的狼狗,离开并非易事。
“好痒,怎么会这么痒?”千以书查看完地理位置后,回到了自由的木屋,便开始不停抓着手臂。
她穿着裙子,不知何时,手臂和腿部露出的肌肤被不知名的小虫子咬了好几处,鼓出了红红肿肿的小疙瘩。
贫民窟不仅生活条件简陋,而且到处都很脏,再加上背靠大森林,飞虫蚊蚁特别多。
千以书痒得受不了,眼看要抓破皮了,但没有驱虫的药水,她只能用干净的泉水清洗了洗。
在慕非霆身边,千以书的物质生活一直都是享受最好的。
而且她是A国人,之前在M国首都大城市生活还好,如今来到这样偏远的贫穷落后村落,水土不服随之而来。
当晚,千以书便发起了低烧,躺在自由木屋的草席上,脑袋昏昏沉沉的,可还是能感觉到有小虫子在咬她,痒得受不了。
“慕非霆,我好难受,你怎么……怎么还没找到我?”
千以书闭着眼睛,不安委屈地低喃出声,双手抱着自己,形成保护姿一势。
自由半蹲在草席旁,担忧盯着千以书,找出家里唯一一条破烂的小毯子盖在千以书身上。
他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惯了,也脏惯了,可眼前的漂亮小姐姐显然受不了。
“我去给姐姐找药。”少年薄唇紧张掀开,可惜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现在也不能指望千以书睁开眼睛看他写字,于是少年径自起身,拿起家里的背篓背在肩上,关好门窗后便独自前往大森林。
森林里有草药,他在这里生活多年也不可能完全没生过病,所以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草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