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大部队,王风知道,白天的休整会比黑夜好,至少他能够很快的判断出附近的形势,虽是在休整,但他却时刻在留意周围是否安全。所带的人不多,所以绝对不能有无谓的伤亡,在休息间隙,王风招来熟悉塞外的士兵问询。
“楼兰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楼兰城,他进入城内,就像迷宫,进城容易,出来就难,传言他们自己都难以走遍全城,他们的公主对这个更是痴迷,现在城里的人们能够独自出来的已是极少,传言这个楼兰公主极其美貌,且聪慧过人,因为得到异域高人的指点武功也是极其的高,而她又训练了一批特异士兵,个个武功高强,更是传言此女子三年前就已征婚,能闯过她的迷城,打财她就招为驸马,是为楼兰王储。”那个士兵说完吞咽了几下口水。
“那楼兰人口多少,兵力如何,战力如何。”士兵的话引起了王风的兴致与好奇。
“楼兰人不多,三五万人,但全民皆兵,且大多为其它外族的罪臣加入,极其彪悍,且又极少与外界结盟,算是座孤城,曾有匈奴攻入城内,数千人马无一而返,连续几次都兵败,只得放弃,还用最美丽的双胞胎圣女之一嫁给楼兰王,更有传言这双胞胎女子美丽天下无敌,但受巫师诅咒,其一生只产一女,且产后即亡,因这女子邪性,所以匈奴王将其中之一赠与楼兰王,另一个嫁给了匈奴丞相。”士兵惟恐说的不够详尽,末了将眼睛看向王风。
王风听完陷入了沉思,过了会,他再次问道:“此地距楼兰还有多远,照你所说楼兰与世隔绝什么都不缺。”
“此地距楼兰快马加鞭不过三日路程但有两日要穿越沙漠,所以能够到达的人是少之又少,楼兰几乎在沙漠中心,让人垂涎的无非就是那楼兰城取之不尽的宝物,跟天下少有美女之城,楼兰城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宝物,他们与外界的商人往来大多在沙漠之外,所以鲜有进城者,传言进城后能出来的少之又少,相当于死城,但想前往的又不计其数,而能全身而退的几乎没有。”士兵说完脸色复杂,半是艳羡,半是恐惧。
“那运送粮食的人可以进城吗。”王风接着问道,他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了,如果真如这个士兵所说,那自己所带的这些人恐怕远远不够,让这两千人去攻坚本就太少,何况还是全民皆兵迷一般的城市,但若就此放弃那实有不甘,更不符合他的性格,但他不能将这两千人马当成自己的物品。他皱皱眉头,横下心来,他召集齐所有将士,大声说道:“将士们,今我决定要去楼兰,但此去凶多吉少,楼兰城坚,民风彪悍,但城中宝物取之不尽,美女如云,我等做为大汉的勇士,岂能空手而归,为了减少没必要的伤亡,我只能带三五十人入城,余下的速速原路退回,去禀告霍去病将军,不必等我,可先行返回边关,我若有所得,自然单独前往边关,有愿与我同往者请往左侧,原路返回者不动。”
话音刚落,所行人马纷纷到了左侧,王风见了,有些感动,更有些为难,这一去恐再也难回,而且生命可能就此罢休,却仍然无人愿主动放弃,只得再次说道:“将士们,此去可能九死一生,你们就此回家定可获得丰厚奖赏,亦可衣锦还乡,不必枉送性命,即便不随王风去楼兰,我亦是感谢诸将士并肩作战。”可他说完,所有人丝毫不为所动,依旧挺立在他的左侧。
“我等本为死囚,幸得霍将军跟王将军出手,不然早就身首异处,让祖上蒙羞,何谈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现将军为难,我等岂能视而不见,富贵荣华本就如浮云,我等愿誓死跟随将军,还忘将军不弃。”一位死囚朗声答道。
“我等边民受尽匈奴欺凌,苟活与世,幸得跟随将军才得以扬眉吐气,此生已无憾,七尺之躯早归将军,还望将军不弃。”一个边关勇士语声铿锵。
这倒让王风犯了难,全部前往楼兰那是万万不可的,他眉头一皱,想了片刻,说道:“我欲带诸勇士前往,但前路不比往日冲锋陷阵,只可智取,既然诸勇士都无退意,那王风只得挑选了,家中独子,有妻儿老小,有婚约者不动,余下向右。”可即便如此,仍有四五百人,王风见了,稍稍舒了口气,接着说道:“会匈奴语言者到我身后。”
这样一来,剩下百余人,他再一一挑选,留下五十精壮勇士,末了他郎声说道:“诸位去汇合霍将军的勇士,留下你们的粮食,物品,轻骑速速前往霍将军处,不得耽搁,不得负我所托。余者跟我前往楼兰。”
待大队人马返回后,王风令所有人褪掉戎装,打扮成匈奴人模样,再将所留下的粮食放上马背,扔掉所持枪械,只带贴身短刀跟弓箭,一行人等就如同了一个真正的商队,牵马缓缓向着纳兰留下的足迹前行。其实他们自己都没底,前方的路是不是通往楼兰,但既然决定了,就得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不管是福是祸。可是前方的路越走越荒凉,草色也是越来越枯黄,也越来越热,闷的让他们快透不过气,最让人沮丧的是前方的所有景致似乎都一模一样,几乎要让人抓狂。就在所有人快要奔溃之时,前方有一面大旗在高高迎风招展,王风身边的卫士突然大叫:“到了,到了,看,那就是传说中楼兰交易的地方。”
王风闻言大喜,牵着马匹领着众人往那面大旗走去,至于往后会怎样,现在想太多没有任何意义,他要的只是见到纳兰,其它的什么都可以忽略。而她可能就在眼前,还有什么能阻止他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