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关于初三的所有印象,都是关于雨的;而在这所有的雨色之中,都有着他的影子。
我已经忘了第一次见他到底是什么时候了。是他被抓苦力搬书发书?还是教室缺水了他借着搬水的机会趁机翘课?是他在考试快要进场的时候才问我借笔借纸?还是他在课上插科打诨没脸没皮所以才让我对他有了印象?
反正我是记不清了,这些事也算不上重要。虽然我在刚喜欢上他的那会,固执地认为这些都重要到要命。
但是有些时候就是这样,越勉强越不如人意。我有关于他的记忆已经快要错乱了。大脑真的很会敷衍人,它甚至会编造出许多压根就不存在的细节来应付我。
那天应该是九年级刚开学的头一个月的某一天,小雨从天空中慢慢掉下来,把整个校园都滴湿了,目之所及,全部都是雾蒙蒙的一片。
我被委派为我们卫生小组的组长,而作为组长就有一个特别艰巨的任务有待完成,那就是负责倒值日那天下午的垃圾。
我提着垃圾袋出发,从教室前往垃圾场,而就在这条路,半道上,我被他拦住了。
他问我怎么没打伞,我没有回答。
我不懂他为什么会问我这种问题,明明他自己才是整日家“风里来雨里去”的主。
但是他居然直接就夺过我手中的垃圾袋子走掉了。他说他帮我。
可能有的人不大会明白这样的举动对一个一直只靠自己的“蛮力”去解决所有体力劳动的女生会有多么大的杀伤力。
我可以一个人提两个行李箱上宿舍的最顶楼,可以一个人上水桶,可以一个人搬很多很重的快递。但是他的这句话真的有戳到我,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有一个人愿意帮我而已。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的脸才在我的心里逐渐活泛起来,变得清晰了,更立体了。
我当时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他越走越远,直到他快要折返回来的时候,我躲了起来。
我就是属于那种很容易被别人的一丁点付出就给感动得稀里糊涂的人,所以当时的我会喜欢上他真的再平常不过,简直就是无可避免的铁律。
他叫陆鸿渐。我是在收第一次英语作业统计人数的时候第一次写下的他的名字。
一摞的练习册,上边只附着一张便利贴,便利贴上只写着这么几个字,“只差陆鸿渐一人未交作业”。
其实现在再想起来,我知道我得好好感谢以前那些被我记了名字报给老师然后遭受了惩罚但是却没有对我进行打击报复的同学,感谢他们无视了我的呆板和不近人情。也谢谢当时的陆鸿渐并没有和我计较,反而是会对我这么好。
我想起了我们周末放学回家人流爆满的532路公交车,他会把自己好不容易才占到的座位让给我;我想起了学校活动需要搬桌子椅子,他会帮我顺手带走;我想起了在课堂上我不小心犯下的错误,他会帮我顶罪去教室后排罚站。
这份好,让我无可避免的越来越喜欢他。
一开始,我只是将这份喜欢悄悄的珍藏;他可能只是随手递给我的东西,我却可以在收纳箱里放上好久;我会假装给很多人带小零食,只是为了不突兀的让他接受;我会拉上钱小俞一起在操场上一圈圈的散步,只是为了能够多看一会奔跑在球场上的他。
我不懂篮球,我只知道他一定很厉害,因为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失手。
我们和另外两所学校一起举办的篮球联谊赛,就是陆鸿渐和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们扛着我们九年三班的旗帜一路走到最后并斩获第一的。
他们都说只要我们班里有陆鸿渐、程行、胡一鸣、柏加航,赵远睿他们几个就一切体育活动和运动会都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