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过去了,猎户坟头草应该也有几米高了,赢阴嫚也成了远近闻名的俏寡妇。有时候赢阴嫚想到自己的遭遇,也会无奈苦笑自嘲,或许从立夫身死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是一个寡妇,而且一千多年了,还是没有什么变化。这样几个月赢阴嫚在村里白天几乎不出门,一天到晚神秘莫测,总是在夜晚出门,黎明前回来。她一个寡妇,住在村子的角落里,一个人生活,没有亲戚,没有朋友,直到她遇见了狗蛋。
一天晚上,她照常出门,来到一个她熟悉,但是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她走得很快,很轻,很稳,像一阵风一样。手里拿着一把镰刀,一个篮子,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光芒,一种诡异的光芒,一种不可阻挡的光芒。
恰巧狗蛋从队伍中逃回来,看到这样一个打扮的女人,顿时心生好奇。这么晚一个女人到底去哪里?要做什么?于是偷偷地跟着,想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一路走来过了田野,走过了小溪,走过了树林,走过了山岗。狗蛋看到她停下了,应该就是她的目的地了,一个坟墓,一个女的半夜上坟,着实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在一个没有墓碑的坟墓前,赢阴嫚停下来,放下了篮子,拿下了披风,露出了身上穿的衣服,竟是一件像血一样鲜红的裙子。随后赢阴嫚在脸上化了妆,化了一个很浓很艳的妆,并在头上插了一朵花,一朵像火一样燃烧的花。
狗蛋看着她对着坟墓说话,一些听不懂的话,只是觉得她的声音很温柔,很深情,很悲伤。然后她眼里流出了泪水,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流淌,滴落在坟墓上。她哭了很久,很久。然后,女人做了一个让狗蛋更为震惊的动作。
她拿起了镰刀,想要割开自己的手腕。这时狗蛋赶忙收住了自己的震惊,喊道“不要”,便冲了出去,一把夺过女人的镰刀。把女子斜抱在怀中,看清面容后狗蛋神色一呆,女人身上的幽香扑入狗蛋的鼻腔,白皙的脸庞上两个深邃的眸波虽没有透露出什么色彩,但也是极好看的,两人之如此近的距离,甚至一个呼吸都能感应得到,瞬间让狗蛋这种单身汉欲罢不能。
随后,狗蛋便把赢阴嫚带了回来,也知道了她的故事,震惊不已。不敢相信这是活了千年的美女,直到她平淡的说出了自己的秘密,狗蛋没有犹豫,便鬼使神差的答应帮她报仇。
“反正本宫的仇已经报了,要去陪我丈夫了,他在下面一定很寂寞。”赢阴嫚幽幽道。“对了,那墓中还有些金银,也够用几辈子了。你自去取吧,赏给你了。”赢阴嫚自顾自的收拾着她的篮子,眼睛自始自终也没有抬起来。
狗蛋满脸落寂,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在她眼中,自己并不重要,或许从来都没有在她心里出现过。只是自己帮了她报仇,才说出那些话罢了。
好久一会,狗蛋才说道:“知道了。你想好了嘛?这世上没有值得留恋的嘛?这可是你丈夫给予的机会?”
赢阴嫚淡淡道:“哼,什么机会?当寡妇的机会吗?本宫就不是这个年代的人,何来留恋,活着比死难多了。”然后又似笑非笑的对着狗蛋挑逗道:“说实话,吴老二比你男人多了?哈哈,我不香吗?。”
狗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要做那当世柳下惠嘛?每时每刻都想着要她取悦她,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却怂了,只是摆摆手道:“走吧,我拿上铁锹。”
看着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挎了个篮子,身上黑色披风,收拾妥当后大步出门去。狗蛋紧随其后,手里还拿着铁锹。此时,在狗蛋屋外等候多时的赵老头和青松道士却悄悄跟上了她们。
原来从狗蛋的身上,两人都找出了破绽,“什么死十个”、“没下过墓”、再加上平白无故突然多出来的寡妇,一切疑点都指向狗蛋和殷嫚。但为了不打草惊蛇,只好先暗中观察盯梢,果不其然,两人在今晚就出动了,只是不知道两人又有什么行动。
赢阴嫚也不紧不慢,在树林和山岗上穿来穿去,狗蛋提溜着铁锹紧紧的在后跟随。赵老汉两人也是诧异,一个女人穿成这样,他们大半夜的要去哪里?突然,赢阴嫚故意停了下来,拍去粘在布鞋和裤腿上的草屑,嘴角微微上扬,往后环顾了一会,满脸不屑。狗蛋顺着她的目光,往后一扫,并没有什么异常。
赵老汉和青松道长急忙隐匿在身旁的大石后面,看着他们又开始若无其事的赶路,两人才暗自庆幸。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在哪里,但是也只能跟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