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她们如今面目狰狞。
像极了可怕的恶鬼。
这...........
李长寿试探性的用力吸了吸。
“啊!!!!!!!!”
两人的灵魂瞬间发出了巨大的哀嚎。
而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正是他之前一直吸的,那股灰蒙蒙的怨气。
“这..............”
“莫非,自己之前吸的怨气,就是这么得来的?”
李长寿有些好奇,这冷宫之中时不时的就会出现怨气。
尤其是人死了之后,更会散发出浓浓的怨气。
以前,他一直以为是人死前留下的执念。
现在看来,恐怕就是这些恶灵身上的怨念了。
只不过,之前他一直看不到。
直到今天,实力足够了才能看见。
看着被吸了怨气,痛苦不堪的两人。
李长寿也有点下不去手了。
死前收到折磨,死后依旧受到折磨。
“e′o`唉,上天有好生之德。”
“冤有头债有主,你们自去吧。”
李长寿摆了摆手,他知道两人最大的怨恨并不在这里。
想必那狗皇帝,才是他们最痛恨的人。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李长寿一股气包裹住两道怨灵,将其带到了皇帝的寝宫前。
看着正在夜夜笙歌的皇帝,怨灵好像发了疯似的朝他扑去。
本以为,狗皇帝就这样被怨灵缠上了。
哪曾想,一道金光闪过,两道怨灵竟直接被金光灼烧成了空气。
这......................
这便是皇气吗?
此前一直知道皇气的存在。
甚至无上之上的实力去刺杀皇帝,要付出寿元的代价。
哪曾想,那皇气竟还有这般的功效。
就连怨灵这种超时空的生物也能剿灭。
实在是对其他人太不公平来了些。
不过,这些和他李长寿关系不大。
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
这皇帝可没有惹他。
站在他的立场上看,皇帝甚至还是帮他成长的好人。
既然两道怨灵无法报仇,那他也没打算行刺皇上。
少林的本体已经在喊他过去了。
也是时候离开了。
“蹭!”
一道光影过后。
皇宫就再也没有小僵子这个人物了。
少林
夜色笼罩之中,灰袍的身影在上下横挪。
正是从万里之外赶过来的太宗僵尸分身。
只刚一靠近少林。
李长寿便感觉到这个分身产生了极大的反感。
就连实力也受到了不小的压制。
好在,分身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李长寿的本体早已经恭候在了此处。
他带来的,还有靠着土遁术,从舍利院带出来的高僧枯骨。
高僧的枯骨中,果然蕴含着淡淡的佛法。
只是,没有如同少林这般扎手的感觉。
靠着从血蚯蚓那里学来的化佛之法。
太宗僵尸分身盘膝而坐,对着枯骨缓慢的进行着吸收工作。
佛性不用多,只需要沾染上一点点的佛性,剩下的便能靠着自己修行。
其实,光一块骨头,黑袍国师也没必要冒险带着血蚯蚓来这少林。
随便找座高僧的枯冢其他地方也并非没有。
他们之所以选择少林的舍利院。
主要是这里品质较高。
再加上想偷个懒。
其他人哪怕粘上佛性,想要修炼也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黑袍哪里等得了那么久。
只要能将舍利院的所有枯骨中的佛性吸收了。
他的血蚯蚓可是一下子就能到对抗佛法高僧的地步。
两者所花费的时间,那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只可惜,倒霉遇上了李长寿这个变态。
算得上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李长寿当然不需要像血蚯蚓那般麻烦。
佛法的修为主要靠悟。
而他的僵尸分身和本体用的是同一个灵魂。
只要能沾染上一丝丝的佛性。
李长寿就能用最短的时间,让其达到和自己一样的高度。
这就和转世灵童一般。
转世带着记忆,佛法等级自然而然的就传承了。
此前,太宗僵尸一直没能领悟佛法。
最大的障碍在于没有佛性。
若是贸然掌握大量佛法。
恐怕最先死的,就是它了。
现在不一样了。
虽然还是要花些时间。
但也算没有后顾之忧了。
一天两天三天
眨眼就是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
太宗僵尸的体内多了一丝丝的金光。
那是佛法的金光。
随即,金光就开始一点点缓慢的像着全身扩散。
只是,那速度并不算太快。
甚至可以说有一丝丝的慢。
李长寿也检查了分身身体的状况。
只能说,没有什么大事。
恰恰相反。
这佛法产生的金光更是一件好事。
佛家本就有金身完满只是说。
太宗僵尸这具分身的金光,似乎就是在为其塑造金身。
也不知为何,本体中没有出现的情况。
居然在分身中出现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尸气、怨气和佛气结合产生了某种化学反应。
不过,这倒是件好事。
只是,不知道这完满的金身还要多久才能塑造好。
僵尸的防御力本就远超常人。
再加上这完满的金身,也代表着防御力的极致。
两者的结合。
李长寿的心中,还真有着一丝丝的期待呢。
时光时光很流逝。
匆匆就过去了两百多年。
这两百多年以来,太宗僵尸的金身演化速度实在是太过缓慢。
那么久的时间,居然仅仅只将一颗心脏度化完成。
好在,就凭着这颗心脏,他便已经能够穿行在少林之中畅通无阻了。
佛法,似乎也感应到了他体内的佛性。
将其视为了自己人。
悔过崖上。
两道身影盘膝而坐。
一个正是李长寿的本体,另一个则是那具太宗僵尸分身。
“呼!”
李长寿的本体缓缓起身。
进了少林,在这佛教底蕴浓郁的地方。
金身演化的进度果然大大的加快了。
只不过,还是需要好久好久好久。
既然,分身要留在此处。
本体再呆在这里也无甚大用了。
倒不如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