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醒来,已是天亮,身边围满了人群
沈往尴尬的起身抱着书挤过人群在众目睽睽之下逃离了这堪比地狱的地方
沈往跑着跑着…由于昨晚淋雨的缘故,沈往逐渐体力不支,头脑昏迷不清
沈往最后还是没撑住,缓缓走到路边公共长椅上坐下,就在沈往喘了口气准备继续看书时,她抬头望了眼前方,竟然是熟悉的道路!
沈往来不及多停留,因为她害怕她待在这里,警察迟早就会查到她,于是沈往沿着印象中的路走去
果然,再经过了两个十字路口和一个丁字路口左拐后,看到了她那熟悉的桥洞
只不过…此时的桥洞周围满是警车包围
沈往不想多留一会,立马转头撒丫子就跑
可惜她这么典型的动作直接暴露了她,警察们纷纷将目标转向沈往
在带头警察将受害人的口供和沈往进行对比后,就将沈往判为了嫌疑人1号
带回警局后,沈往面对的又是一阵盘问
警察:“你为什么慌忙逃窜?”
我从小看到警察就紧张
警察:“你不做亏心事,紧张什么?来,你看一下,这只狼是你非法带入境内的吧?”
说着,警察就让下手带来了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狼
彼时的狼早已昏昏欲睡躺在隔板里,身上满是因反抗而被电击的血痕,这让沈往看的很心酸
您怎么就断定是我的呢?我被判为嫌疑人恐怕您也只能把我拘留3日吧?
警察:“你这是什么意思?面对刑法,也请你积极配合!”
好啊,我说,那不是我的狼
警察:“天府小区也属于高等学区房,里面安装有监控,我们警方调查监控回放里面属实有你的存在,请你立马出示最近的行车记录仪,配合我们调查”
我没有车啊
警察:“那就把你最近的行为都说出来”
………
一天下来,由于警方没有足够的目击证人,还是放弃了这个“流浪汉”
次日凌晨,沈往睡眼惺忪的被警察押着去了法庭审判
沈往孤身一人,没有律师,没有证人,法院审判结果也就显而易见了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6条………”
段薏私自携带保护动物入境并进行一些列的代购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段薏并非犯罪,但民主集中制裁决段薏将入狱7天,免除国籍,人民权享为公民权,剥夺一切社会政治权力,并没收所有财产,此为处罚结果
另外,段薏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所创电影永久性下架
好在在法院审判即将结束时,法官拒绝了Jean律师和私人警察的贿赂,法官最后也依法公正的评判了结果
沈往被压制入狱,在会堂上也没有过多发言机会
现在唯一的经济收入也没有了…入狱了对沈往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吧……
7天很快就过去了…虽然沈往又回归正常社会,但在沈往的档案袋里也永久性的记录下了这场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在的她身无分文,出来了又该何去何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