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那是我欠她的。”钟斯年顿了顿,长舒口气,“我开始让逸辰帮我留意,暗中帮她,后来我从法国回来,再见,她已是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性格不仅比我离开时开朗,还知道给为难自己的舅妈使绊子,后面几年我算是看着她的长大的。”
“我觉得她就是个表面上很乖,内心却很叛逆的小姑娘,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对她生出男女之情,直到有一天她交了个男朋友,我看到她跟那男孩牵手,拥抱,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如果那个男的是我就好了,我不止一次的想要把他们分开,可是没有,我知道自己不可以,也不能那样做。”
“如果林家没有发生变故,如果我没有把她带回家,如果她没有喜欢我,我想,我可以克制自己,等到某一天慢慢把她放下,可是她来了,刚好也很喜欢我,若我就这样把她放了,我不甘心。偿”
是的,不甘心,也舍不得。
“二叔。”他叫钟启凡,“你一定能理解那种感受,很痛苦。撄”
每一次疏远,每一次推开,都很痛苦。
而每次看到她因自己的疏远而难过时,这种痛苦会加倍。
他说完,钟启凡的一盘菜也切好装盘,榨汁机也结束运作。
钟斯年往草莓汁里兑上鲜奶,分别倒上两杯,而后再为自己接杯白开,三个杯子放进托盘,走出厨房。
钟启凡在他走后摇头,叹气,“希望是有始有终,有缘有份。”
不然.....
这么多年,他是没见过这个大侄子对那个姑娘这么上心过。
他们家的男人,情路似乎都不太顺。
钟斯年端着托盘回到客厅时,客厅里传来两个女人相谈甚欢的笑声。
“聊什么笑得这么开心?”他把托盘放到茶几上,分别把两杯果汁递给千寻,林听。
“婶婶跟我普及酿葡萄酒的知识,还说让我们夏天过来摘葡萄。”放下拘谨,林听说话表情都比较灵动,丰富。
钟斯年偏头看她,“那你想来吗?”
林听看了看千寻,又看向他,点头,“想啊。”
听千寻说就觉得很有趣,她当然也想试试。
午饭后,稍作休息,钟斯年便带她出去摘草莓。
只种给自己家吃,面积不是特别广,也就长达十米的三行,一行两排,一行一种口味。
他们带了三个篮子,打算每种口味都摘点。
走进大鹏,林听看着绿油油红彤彤的草莓苗草莓果,掩饰不住内心的喜爱,偏头问身边的人,“这么多都是你叔叔自己种的吗?”
“好像是请了两个本地的村民帮忙。”在乡下住了几年,对种植农作物,钟启凡也懂,但他要照顾千寻,能做这些事的时间并不多。
“哦。”林听想想也能理解,“你叔叔简直是完美先生。”
老婆喜欢吃草莓,就请人种草莓,老婆喜欢葡萄酒,就自己搭葡萄架,老婆喜欢花草,就一盆接着一盆的往家里买,总之,尽力满足老婆的一切需求。
当然,千寻自己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他分担。
他们这种生活类似于古文里说的男耕女织。
林听摘着草莓忽然兴起,抬头看向对面的人,“钟斯年,要是我以后也想回归田园居住,你陪不陪我?”
钟斯年也抬头看她,“没有这种如果。”
“万一呢?”女人或许都是这样,一件事你问出来可能是兴起,没有真的想要施行,但一定要听到你想听的答案才能甘心。
哪怕这个答案只是对方为了应景,或是为了应付你随口一说。
而林听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今日的随口一说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实现,而那时她想的却不是今日的天长地久,而是如何躲着他?
“那就到时候再说。”明知道她想听的是什么,钟斯年偏要实诚的说实话。
林听哼了声,真实倒也没为这点假设心生不满。
对钟斯年来说,摘草莓就是摘草莓,但对林听而言,摘草莓是主要目的,次要娱乐是一定要拍照留作纪念,或是发个朋友圈,更个微博,分享当下的好心情。
反正,她的朋友圈里都是熟人,反正她微博上从来不发自己的照片,也就不存在曝不曝光这个问题。
于是,钟斯年原本以为的最多一个小时就可结束摘草莓之行,演变成两个小时。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代沟。
九岁,三轮。
如果只是在草莓棚里拍也就算了,到了外面,她还拍,拍山,拍水,拍莲池.....
拍一切在她眼里美的,新奇的东西。
这不,她又在叫他了,“钟斯年,我们在这里拍张合照吧。”
为了把自己拍得美些,她还特意让他去叔叔家拿了相机。
“可以啊,谁帮我们拍?”风景她自己来,拍她他来,拍他们,没人来。
“我们自己拍啊。”就像这样,她走到他身边,靠着他肩膀,手举着相机,“我手没那么长,你低一点,嗯,就这样。”
钟斯年直接接过她被她费劲举着的相机,单手掌着她脑袋,连拍了数张亲密照。
背景是远山跟夕阳。
画面很唯美。
钟斯年车上有笔记本,林听把他们拍的所有照片导入笔记本,再删除相机里的,最后才把相机还给千寻。
两人吃了晚饭才回去。
除了他们自己摘的草莓,千寻还附送两罐她自己做的草莓酱。
林听有种空手套白狼,还套得满载而归的感觉。
回去路上,她原本抱着笔记本,看照片,删照片,然后看着看着就撑不住睡了过去。
钟斯年在她睡着后停下车,拿走被她抱着的笔记本,在把放在车上的外套拿来给她盖上,而后才又重新开车上路。
他就知道,她白天没睡,下午跑疯了就会这是这种后果。
林听很争气的,一睡睡到自己是怎么上的床都搞不清楚。
她只知道,她醒来已是半夜,躺在钟斯年臂弯里。
于是她回抱住他,调整睡姿,又安心的让自己继续睡。
再见林之易是在金书琴被抓后的第三天,那时,林听刚下班回家。
坐的是钟斯年的车。
林之易就站在她家大门外,任由程翰他们怎么说,他都不离开。
他没进门,也没做什么事,程翰他们也不可能跟土匪一样把他轰走。
钟斯年的车会在大门处停下并不是因为他,而是要等保镖帮开门才能进去。
“小听。”林之易乘这个时间敲响他们副驾驶这边的车窗。
林听微皱起眉,并不想见他,但还是按下车窗,直接说道:“如果你是为了你妈的事来的,那你可以省点口水,不用说了。”
“小听。”她不想听,他却不能不说,“我知道我妈做得很过分,我代她向你道歉,你能不能看在.....”
“不能。”他的意图还没出口就被林听打断,“上次我没有追究算是给你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次说什么都不会撤案。”
林之易也知道为难,但那是他妈,他不可能放着不管,于是再为难也只得继续求,“我可以补偿你,钱还是股份都行,只要你愿意放过她这一次,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她年纪大了,近几个月身体也不是很好,她受不住牢狱生活的。”
亲情牌对现在的林听没什么用。
“我还受不了精神病院的生活呢。”林听呛声,看着窗外放下身段,焦急上火的熟悉陌生人,笑意寒凉,“林之易,在你心里是不是什么事都可以用钱衡量,哪怕是我真被你妈毒疯了,将来跑你家给你子女投毒,只要给你钱你就会宽宏大量的原谅我?”
言语间满满都是嘲讽。
“小听.....”林之易被她呛得无言反驳,数十秒方又,“你一定要做得这么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