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学徒,你叫什么名字?”
谭雅饶有兴致的打听。
“艾伦·潘瑟斯。”
“你的猎犬步伐,还算熟练,表现不错。”
谭雅把黑带还给艾伦。
“更难得的是,你在丢失黑带之后,很快就反应过来,不再向前跑。”
“以往那些考生,多数跑出老远才发现黑带没了。”
“从这个角度来讲,虽然你的第一次尝试失败了,但是我看好你能过关。”
“先休息一下,再来试一次如何?”
谭雅温和地给出建议。
艾伦听出了她的潜台词。
彼此的实力差距都摆在那里。
第一次没能过关,第二次凭什么可以?
谭雅这话的言外之意,其实就是要放水。
第一次,测出艾伦的极限反应和爆发力。
是个还不错的苗子。
第二次,就没必要那么严格了。
睁只眼闭只眼,混过一分钟不难。
从这个细节,艾伦可以看出来。
谭雅的情商,包括为人处事的细节,都要比塔夫曼那個糙汉强得多。
同样是放水,谭雅的做法就让别的考生挑不出毛病来。
在场边休息了半分钟。
艾伦进行第二次挑战。
还是一样的战术,拖延了半分钟。
还是被师姐堵在墙角。
然而这一次,艾伦没有按照剧本演。
面对步步紧逼的谭雅,他抽取3点魔力,发动了另一门身法。
身躯高频晃动,整个人变得模糊起来。
“这是……蝴蝶舞步?!”
谭雅微微一怔。
艾伦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时机,冲了出去!
谭雅伸手一抓,指尖穿过艾伦的残像,扑了个空!
连忙转身去追。
艾伦不用回头。
耳畔传来的脚步声,足以表明谭雅与他的距离正在急剧缩短!
两人一追一逃。
只差一臂之遥。
艾伦在“蝴蝶舞步”之上,又叠加了“猎犬步伐”!
拖着一串残影,陡然变向!
惊险躲开谭雅鹰隼般的猛扑!
时间不断流逝。
助教已经在场边开始倒数读秒。
所有考生,也包括塔夫曼,都在场边看得出神。
交替施展两种身法,不断在刀锋边缘惊险游走。
虽然这还没有达到艾伦的极限,还藏了一手“迷踪步”。
但是他的表现已经足够出彩,足够优秀!
谭雅可以更快一点,尝试在时间截止之前抓住艾伦。
但是那样做没有意义。
她可没有忘记自己的考官身份。
于是就维持着当前的速度,不紧不慢吊在艾伦身后,陪他演完最后十秒。
艾伦下场之前,谭雅特地过来跟他握了握手,以示勉励。
“艾伦·潘瑟斯,前两场你的表现都不错。”
“就算通不过第三关,也有资格留在武馆,得到重点培养。”
“所以从现在起,伱就可以叫我师姐了。”
“艾伦师弟,继续加油,祝你好运!”
“谢谢师姐,我会继续努力的!”
师姐的青睐,令其他考生深感艳羡。
艾伦却感受到更大的压力。
谭雅这话,你得听话听音。
“就算第三关通不过,也能留下”……
这不就是在提前打预防针吗?
言外之意,无外乎第三关很难!
特别特别难!!
想要成为潘森的亲传弟子,没那么容易。
就连前两关综合表现稳居第一的艾伦,通过第三关的希望也不大。
所以谭雅才会提前安慰他。
放平心态,别太计较得失。
艾伦感激师姐的好意,同时也深感好奇。
第三关的考题是啥啊?
究竟得有多难?
解答这些疑问,不需要等待太久。
艾伦之后的考生,纷纷被谭雅劝退。
最终只有两人涉险过关。
算上艾伦,总共三名考生,等待接受第三关的考验。
第一关,考察力量。
第二关,考察敏捷。
那么第三关,按理说应该考察精神意志。
问题是怎么个考法?
总不至于跨刀山,下油锅……
要求考生凭意志力,对抗催眠魔法吗?
包括艾伦在内,走到这一关的三个考生,脑海中都产生了许多猜测。
结果他们都猜错了。
师姐和师兄,搬来桌椅、墨水和纸笔。
潘森身穿长袍,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胳膊下面夹着小黑板,踱着方步,来到考场。
这位3阶暴力术士,明明是个高大魁梧的肌肉猛男。
穿着打扮和举止,却刻意摆出知识分子的儒雅派头,给人一种……反差萌的印象。
艾伦看着画风违和的潘森导师,不由在心中偷笑。
最后一场考试。
潘森亲自主持,给出两道考题。
限时30分钟。
两道题都给出正确答案,方可过关。
艾伦接过谭雅递过来的考卷。
先审题。
看完题目,好不容易才忍住爆笑的冲动。
低垂着头,左右偷瞄。
其他两名考生,果然都是一副目瞪口呆的震惊表情。
艾伦努力管理了一下自己的面部表情,做出皱眉沉思的样子。
谁能想得到?
暴力术士的入门考试,到了最后一关……居然考起了文化课?!
潘森出的两道题。
坦率地讲都不难。
第一道考题,解一元二次方程。
第二道考题,现场背诵一首诗。
然而话说回来……
暴力流术士学徒,主要精力花在锻炼体魄上,很少有人兼顾文化修养。
让这帮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少年解方程,吟诗作对,着实是有些难为人了。
其他两个考生,看来数学成绩比较捉急。
盯着考卷上的方程,抓耳挠腮,不知该从何下手。
艾伦不紧不慢的解完方程,放下鹅毛笔。
潘森过来看他的答卷。
微微点头,面露赞许。
接下来,无论背诵别人的诗歌,还是自己现场创作,都可以。
当然,信口胡诌的打油诗,顺口溜,恐怕过不了关。
这一关,重点考察的就是文艺素养。
即便自己不会写诗,起码分得出好坏,体现出一定水准的审美趣味和鉴赏力。
艾伦没有七步成诗的才华。
只能照抄别人的作品。
好在他前世当过一阵子文学青年。
不会写诗,起码读过不少,肚子里还是有点儿存货的。
略一思索,艾伦想到一首很有逼格的诗。
当即背诵出来:
……
我的旗帜列成一队,
相互没有纠缠,
我的歌声列成一队。
我正集合鲜花,动员松柏,
把天空铺展为华盖。
我爱,我生活,
我在词语里诞生。
在早晨的旌旗下
召集蝴蝶,培育果实;
我和雨滴
在云朵和它的摇铃里,
在海洋过夜。
我向星辰下令,我停泊瞩望,
我让自己登基,
做风的君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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