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云胡家境并不好,她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从来没有出过一个跟官字沾半点边的人物,几代人都是靠着种地艰难度日。也只是堪堪维持住不会饿死人的境地。他爸上了初中就回家种地,靠着认识几个字娶了她的母亲,他爸兄弟姐妹五个人,他爸排第五,因此得了些偏爱,能读书到镇上,除开他爸,只有大哥识得几个字,二姐三姐四姐目不识丁。
楚云胡家里三兄妹,她排第二,上有个大哥,下有个小弟。她大哥原本读书的成绩很好,初升高更是考了全镇第三的好成绩,但是她大哥却在考试完的那天卷起铺盖回了家,书本和笔记留给了她和弟弟,然后拿起了锄头。他爸看着自己大儿子背着锄头上山的背景,吧嗒着旱烟靠在门槛边上不说话。她妈妈一边在院子里晒着玉米,一边流泪。
她的儿子原本有个远大的前程,却因为家庭的原因,不得不断送在这片土地上,她恨自己为什么不多种几块地,为什么不多养头猪,哪怕每天天黑再回家都好,这样她的大儿子就可以安心去读书,飞出这个山旮旯,成为金凤凰。她的大儿子那么优秀,是她这个当爸妈的拖累他了。楚老头看着自己老婆这副德行,也忍不住吸了几下鼻子,甩了一把鼻涕,插起旱烟带着塑料瓶子出了门,去大哥家打了两斤白酒。到了晚上上桌,他亲自给自己的大儿子楚云平倒了一杯酒。楚云平看看父亲、看看母亲、妹妹和弟弟,把杯子拿了过来,他知道,这杯酒喝下去,家里不论大事小事,他今后都说得上话了,他长大了。
自打大哥回家务农,她们家的生活才慢慢好了起来。家里养了两头猪,一头牛,还有几只老母鸡。年头买猪仔,年底就整只卖给村里的屠户,加上老母鸡下的鸡蛋、楚云平每次赶集挑去卖的那些青菜,这是就是他们家每年的经济来源,这些收入除了维持家庭开支,还支撑着楚云胡和弟弟楚云安的学费。
她从小穿着大哥改小的衣服,然后再改给弟弟。她家一件小棉袄,护着他哥哥过冬直到长大,最后是她、她弟弟。棉袄缝缝补补十几年,早就看不出曾经的花纹,像一件蓑衣般披在楚云安身上,连袖子都穿不进去手臂。
直到上高中,楚云胡才有属于自己的、崭新的衣服,他爸妈并不想让她继续读书,说一个女娃子,识字就够了,迟早要嫁人,再读下去浪费钱。楚云平极力反对,楚老头觉得亏欠这个大儿子,不再坚持什么。楚云平带着自己妹妹去集会上给她置办了几身新衣服。少女的心思都被花花绿绿的新衣裳吸引着,也不知道说什么,楚云平给她买啥就是啥。除了衣服楚云平还买了行李箱、棉被、水桶衣架等等生活用品,然后告诉她不要担心,好好读书,有哥哥在背后支持你。那天晚上楚云胡清醒过来后没有睡着,抱着新衣服哭了一晚上。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他哥准备拿来娶老婆和建新房子的钱。楚云平说好的媳妇嫌弃他太老实,兜不住口袋里的家用,嫁了别人。他不说话,跟着父母一块住,早出晚归,一起扶持着这个在风雨中飘摇的家,娶老婆的事只字不提,眼看着大儿子都二十三四了,家里的猪还是整只整只的往屠户那卖,楚老头就急得不停抽烟,可是为了供两个小的读书,他就只能这么委屈着楚云平,他最心疼的大儿子。
高中两年,楚云平除了交过班费,从来没有买过化妆品,也从来没有吹过蜡烛。为了不参加同学的各种聚会,她把自己伪装成了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川,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个冰川的包裹之下是一颗怎样火热的心,除了她的几个舍友。她每个月都会收到家里寄过来的生活费,一共三百块,有时候也是他大哥带过来给她,因为他大哥偶尔会来县城一次,这个时候楚云平就会大包小包的给她带很多家里的东西,吃的喝的用的都有。楚云平也从来没有进过自己妹妹的校园,都是打电话让楚云胡出来拿回去,楚云平穿的衣服太不入眼,他不想自己妹妹被人说三道四,受了委屈。
300块的生活费,楚云胡从来没有用完过,每个月或多或少她都还会给自己弟弟寄过去一些,有时候50块,有时候100块,给多少视自己弟弟打电话来要钱的时间决定。楚云平发现后认真地跟她说了这个事,让她不要给弟弟寄钱,自己留着用,她弟弟每个月钱比她多的多了。楚云平听了只是笑笑,该给还是依旧。后来楚云安不找她要钱了,她就存了下来,留着给自己哥哥娶老婆用。彡彡訁凊
给吴群的字花钱,这是她高中两年来第一次为家庭以外的人花钱。
城里人往往看不起农村姑娘,觉得她们没见过世面,没有读过太多书,也就没有太多的智慧,自然不会拥有太多的感情,所以在他们看来,农村姑娘的爱情是苍白又单调的。但事实往往都是反其道而行的,正是因为没有见过世面,所以她们的感情不会被过多分散,显得专注又执着,丰富又强烈。
在遇见吴群的那一瞬间,楚云胡的心就仿佛被什么击中一般几乎停止了跳动,她觉得这就是天意,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吴群就是她这辈子想要依靠的那个人。楚云胡长这么大,头一次看见这么飘洒俊逸的男孩子,吴群的身上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气质,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一个女生觉得,跟着这样的人是安心的,那怕跟着他去要饭,只要靠在他的怀里,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避风港。这么一比较,楚云胡见过的其他男生就跟手舞足蹈的大猩猩一样。
于是楚云胡就把自己的花季雨季寄在了这个让她着迷的男人身上,她陪着他喝茶、裱起他送的字、她在学校附近找了一份寒假工,每天下班都会从学校那边徒步两公里来到这里,或是远远看一眼,或是在竹林外徘徊,或是鼓起这辈子以来最大的勇气进去和吴群说两句话、坐一会。她放下小说,开始捧起了《杜甫全集》、《诗词格律》、《片玉集》、《人间词话》、《文心雕龙》等等以前看了一两页就觉得头疼的书。只为了能和吴群说上一两句话,或者说出让吴群眼神一亮的话,从吴群欣赏的眼神中中得到小小的幸福。
她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丑小鸭,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变成天鹅,她知道自己身上没有一点能让吴群看上的东西,她只是每天默默的努力着、徒劳的祈祷着,吴群不要离开她的视线,像一只雄鹰一样展翅高飞,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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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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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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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