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冬至拿纸笔把这个地址记了下来,小心地收进了系统里。
事不宜迟,她得现在就出发,时间一长恐怕这线索就没啥时效了。
临走前,她给租的那房子里留了比往常要多一些的货,以及蔡鹏程他们那帮子人差不多一个月的口粮,收拾好行李包袱,坐上了前往林西省的火车。
天儿已经彻彻底底地冷下来了,哈口气在车窗上都能立即白雾一大片。程冬至拿手指在窗户上画了几个意义不明的图案,最后觉得冻手指才罢手。
林西省实在是太远了。
虽然程冬至买的是一等车厢的票,可速度和其他车厢是一样的,这个时候的火车完全不能和后世的高铁相比,慢得叫人发昏。由于车厢里人少,吃饭打开水什么的倒还方便,睡觉的话缩一缩也能凑合,可越靠近林西省,程冬至的心里就越不安定,情绪也变得有点儿焦虑了。
她不知道自己查出来的这个地址到底有没有用,十分想早点知道结果,可又害怕早早儿地知道结果。
阿则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可这样一个聪明的孩子,为什么要做那样的傻事呢?
程冬至打定主意:等见着阿则了,狠狠敲他一顿栗子!
叫他撒谎,叫他不听话,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就敢往那么困苦的地方瞎闯。程冬至对阿则的生活能力十分怀疑,她不相信,也很难想象他这样一个孩子会握着锄头下地——不把他的大脚趾锄伤才怪呢!
叶淮海算是皮实的了,他去那种地方都铁定脱一层皮,何况是阿则?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到林西省的省会红谷市了。
下了火车后,程冬至马不停蹄地转坐上了长途汽车,颠簸了差不多一天一夜才到了万阳县,一向不怎么晕车的她差点给吐出来,滋味儿真难受啊!
下了汽车,程冬至看着眼前灰沉沉破破烂烂的小县城,心里头有点儿打鼓。
她问汽车站的检票员:“同志你好,去第三大队的车在哪找?”
那检票员淡漠地看了她一眼,半晌才道:“去下面哪来的汽车让你坐?自己用脚走唻。”
程冬至顿时更慌了:“那大概要走多久才能到哇?”
“你这样的小姑娘,怕是要走到明儿天黑!”
“有地图吗?我头一次来,不认识路。”程冬至有点绝望。
地图也没有。不过检票员发了善心,拿了张纸画了一个鬼画符似的路线图给她:“喏,顺着这几条路走,就能看到第三大队的供销社了。”
“谢谢,实在是太谢谢了!”
程冬至到过谢后,拿着图踏上了出县城的土道。
实在是太荒凉了。万阳县已经足够衰暗,可越往第三大队走,就感觉人气儿和生机似乎就散得越干净,一切精华的源头都聚集在那个小小的长途汽车站了。
眼下又是初冬,贫瘠的土壤里啥都没有,道路两旁也没什么树,偶尔起一阵风就灰土漫天的,看着颇有些末日电影里结尾画面的意思,程冬至走着走着就产生了几个终极疑问:我是谁?我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走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程冬至累了,看看四周没人,从系统里拿出一块面包和一瓶矿泉水,吃喝了一会儿后,看看天儿,决定弄辆自行车出来骑过去算了。
反正这个地方视野毫无阻挡,观察情况很容易,出现啥不对就把车收起来,来不及收就撒谎,总归有办法的。即便要冒着点儿风险,她也不愿意走过去了,按照这个路况和天气,阿则怎么样不清楚,她是一定会没了半条命的!
程冬至挑出一辆颜色大小都不太显眼的山地自行车,抬腿坐了上去,唰地一下子骑了起来。
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啊!
这样飞快地踩着车踏,享受冷风吹在面上的感觉,以及一望无际的荒野,是程冬至很久没有感受过的畅快了,她甚至短暂地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托了自行车的福,程冬至在天黑前就到了检票员所说的供销社。她老远瞅着出现了一个像房子似的东西就立即下来,收起了自行车,奋力地走了过去。然而直到走到房子前才发现,这个供销社是锁着的,没人。
程冬至迷茫了一会儿,正在思索该怎么办,一个穿着看不出本来颜色棉袄的年轻女孩不知道打哪儿冒了出来,好奇地问她:“你是新来的?”
程冬至想了一会儿才弄明白她这话的意思,忙摇头:“我不是,我是来找人的。”
“你找谁?”
“我找赵二狗。”
“你找他做啥子?”
“我弟是知青,在他家里哩,我来看我弟。”
“你弟?”女孩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程冬至一圈,半晌才说:“你怕是找错人了吧?他家里没有像你弟的知青。”
“那就是隔壁家,可能我弟给我寄信来没说清楚。”程冬至连忙解释。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看程冬至这白白净净的样子实在不像什么坏人,就说:“我带你去看看吧。”
“那敢情好,多谢啦!”
女孩带着程冬至七拐八弯的来到了赵二狗的家。路上的时候,程冬至得知,女孩是赵二狗的侄女,这个大队里赵是大姓,很多都是同宗的亲戚。程冬至为了感激女孩带路,掏出一颗糖给她,女孩收下了,话也更多了些。
“看你的穿戴,是城里人吧?”
程冬至想了想,老实回答:“本来是乡下的,这两年进城里了。”
“进城有什么好,还不是又下来了嘛。”女孩叹息一声,又有点羡慕:“不过怎么说也是进去过一遭!”
程冬至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只好笑。
赵二狗不在家里,下地干活去了。留在家里的只有一位头发花白走路直喘的老太太和两个顶小的娃娃,本来她们都站在门口用疑虑的眼神打量着程冬至,在收下她恭恭敬敬送上来的见面礼——一包甜糕后,便放下了戒心,不但引她进了屋子,还给她倒了一碗热水。
这个时候,肯给吃的的,都不是坏人!
在缺粮到极端的情形下,又是这样淳朴落后的村庄,一包甜糕比什么花言巧语或者工作证介绍信都更能证明程冬至“好人”的身份。
老太太虽然喘,可脑筋还很清楚,在听过了程冬至的描述后,直摇头:“你找错了,我们家没有这样的后生,就一个比你大的,还是个女娃子。”
程冬至有点急:“那大队里其他人家家有吗?”
“那就不知道了唻。你等我儿子回来,再慢慢问嘛。”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黑,赵二狗带着几个人回来了。
屋子里只有一盏煤油灯,再加上程冬至个头小,缩在角落里不容易发现。赵二狗在桌旁坐下,闻道了一股和平常截然不同的香气后抽了抽鼻子:“娘,今黑弄了什么?香的狠。”
“家里来客了,这不,她带了一袋子好面儿来。人还没找着呢,就吃了人家带的粮……”
赵二狗和儿子儿媳,女儿,以及住在他家里的女知青范琴这个时候才注意到了角落里还蹲着个人。在被介绍后,程冬至连忙走出来,笑着说:“赵叔你好。”
赵二狗借着昏暗的灯光瞄了好半天,诧然无比:“你找谁?”
“我找我弟,他叫邵清则,赵叔你听过这个人的名字吗?”程冬至满怀希望地问。
赵二狗也摸不准,他本来就不太容易记名字,他问范琴:“你们来的这批娃娃,有叫这个的吗?”
“没有。”范琴也是很诧然。
程冬至心里一沉,不过转念一想,阿则这个孩子心思沉,说不定怕人找到他故意改名了呢?不过样子总改不了的。
“就是差不多长这么高,白白净净的,很秀气的一个男孩儿……”程冬至踮起脚伸出手比划了一下阿则的身高,范琴摇摇头:“这么出挑的个头我肯定能记着,真没这个人。”
程冬至愣了。
赵二狗问她:“你为啥子摸到我家来了?你弟和你说他在我家?”
程冬至摇摇头:“没有,我弟是背着家里人下乡的,死都不肯说自己在哪儿,就寄了一封信回来。这信是旧的,前一道写的地址就是你们家,我还以为他是从你们家拿的信封……”
范琴很同情程冬至,也能稍微明白她的感受:“那还真是凑巧了!二狗叔,你家里的信封借给别的大队的知青没有?”
赵二狗也摇头:“我家存着的信封就三个,都放柜子里了,这东西好些年没人用,咋会有这蹊跷事呢?”
范琴说:“要不二狗叔你去看看,说不定是哪个拿出去了,又转手借给别的大队了。”
赵二狗一看就是个好说话的,立即去房里看了,没多久就拿着三个信封给程冬至瞧:“都还在,你那个信封不是我家的。”
程冬至仔细对比了一下,信封的材质是一样的,可数目和字迹都对不上。赵二狗仔细看过了程冬至拿出来的那个信封,表示自己并没有收过这样的信。
这个信封简直就像凭空生造出来的——一个明明白白写着收信人赵二狗地址和名姓,还有邮票邮戳印记的信封,但收信人赵二狗本人却不知道有这封信的存在。
还真是见了鬼了!
失望的情绪和屋子里的黑暗一样,渐渐没过了程冬至的脚,又爬到了胸腔处,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赵二狗有些同情这个女娃子——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闺女,小小年纪就知道挂念家里的弟弟,千山万水地跑到这边来,却没见着人,这得多难过啊。
“先吃饭吧,边吃边说,饿着肚子干啥子,脑袋都想不清楚事情。”他劝慰道。
“好,谢谢赵叔……”
“谢我做啥子,这粮,还是你带来的嘛。”赵二狗有些局促:“要不,明天我带你去隔壁大队问问?”
程冬至的心里升起一丝希望:“嗯!”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在存稿,过一段时间会爆更哦!
ps:其实月月考虑过让女主直接复制钱票这件事,不过想到钱票都是有编号的,不但麻烦还很容易出问题,就放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