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就睡觉,大致凌晨4点左右,他突然惊醒,正疑惑,就发现窗户外探进一个竹钩,无声无息,在钩他裤子。
他当时先是震惊,因为虽说不怕不怕,但毕竟头一次遇上这种事,但马上就冷静下来,不动声色看着那个竹钩,就看见它伸缩几下,钩住裤子皮带往外拉,而窗户后面露出半个“人头”,当然就是那小偷。
老邱再也无法忍受,大吼一声,扑过去一把抓住竹钩往内扯,那小偷应是猝不及防,头部一下消失,像是坠下,但很快从竹钩传来一股大力,此人竟没掉下去,还试图想把竹钩扯走。
老邱就边骂边扯,一下扯空,竹钩扯了过来,原来小偷松手了,老邱怕他报复,不敢马上去窗户查看,等了一阵,听到下面传来“悉悉索索”声音,那人明显在往下溜,他这才冲去,就见此人在急速往下爬,他吼了几声“抓小偷”,因是凌晨没人响应,那人则溜下楼后很快溜走。
老邱吼了几声也没劲,回身查看,裤子衣服好好的,竹钩就丢在地上,捡起后发现尾部连着一个物体,是一只手套,打开灯后发现是一只常见的白线手套,但已脏成黑色,明显是刚才小偷身上之物,定是他刚才用力扯后没扯赢,被扯脱。
于是老邱就关窗上床睡觉,但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似乎之前看到了一个不寻常东西,于是开灯重新审视竹钩,在手套上面发现一个诡异之处,而之后更引出一段离奇后续。
日期:2018-05-2411:18:50
昨天说到,老邱感觉有异,起床查看,发现手套上“小指”旁边多出一根“手指”,竟然是一个“六指”手套。
他当时就感觉一阵寒意,六根手指的人他见过,还头一次看见手套也做成“六指”,他说光听他形容不会感觉如何,要真是看见实物,我们绝对身上会起鸡皮疙瘩。
奇怪归奇怪,当时也没多想,关灯睡觉,手套跟竹钩就丢在窗底下,窗子也没关,想的是小偷不可能再来,结果凌晨时候又被惊醒,睁眼一看,好家伙,从窗户外面探进来一人,上半身垂进来,双手在地上摸索,像在摸什么东西。
老邱当时寒毛都竖起,大吼一声弹起来,冲过去一脚踢在小偷面部,小偷也不吭声,左手抓住一个东西就准备缩回去,老邱一脚就踩在小偷左手上,小偷却死死抓住不松手,老邱心想这人胆子也太大了,对其面部狠狠一脚,那人左手一扯,扯出来,那东西却踩在老邱脚下,那人又去抓,老邱又是一脚,那人似乎害怕了,身子一下缩到窗外,老邱随手抄起挂衣钩就是一下,正中其头部,那人明显愣了一下,直直朝后倒去,突然就没了,就像失足摔下去,随后“蓬”的一声来自楼下地面,老邱赶紧过去看,就看见那人已经摔在地上,身子不停扭,明显异常痛苦,老邱就大喊“抓小偷”,那人扭了几下,竟然爬起来,朝前逃窜,左腿拖在地上明显摔断了,就见他一瘸一瘸朝第一次逃跑的方向跑,很快又消失。
老邱说当时他就奇怪,这人看身形就是之前那小偷,这也太猖狂,居然还敢回来,他刚才死死抓了一个东西,是什么?于是回头去看,发现就是那只手套,老邱就纳闷,这人冒死回来,莫非就想取回这只烂手套,这也太不可思议。
之后老邱没有再睡,反正也快天亮,就打开电视看,等到早上退房,他把竹钩跟手套拿到前台,当时好几个人都在询问昨晚上有小偷的事,老邱把东西一一展示,同时叙述昨晚上惊魂一幕,大家都听得咋舌,老邱也得意洋洋,口沫四溅。
之后把东西留给宾馆处理,他则去客运站坐车回“景洪”,过了半个月又去“蒙自”送货,这次住了另外一家宾馆,吃完晚饭散步,正好走到之前那家,进去打听,打听出此事后续。
日期:2018-05-2414:47:24
据说5天前附近XX县发生一宗命案,县城一条河里捞起一具浮尸,男性,20岁上下,身份不明,左腿膝盖以下没有,明显是截肢,致命伤是后脑一处重击,调查后发现此人F姓,XX州人,3个月前来XX县,后加入了该县一盗窃团伙,半个月前此人在蒙自县客运站一家宾馆的偷盗中失手,摔断左腿,之后因为受伤,长达一个星期无法给“上线”上交“管理费”,被“下放”去当乞丐,其间发生一件惨事,因为此人左腿粉碎性骨折,无法治愈,该团伙直接用刀把其左小腿砍下,一是为了控制他,二是为了让他形象更像乞丐,之后此人就开始在XX县一带要钱,5天前不知何事,惹怒了该县另外一个流浪汉,后者是个精神病患者,当晚对其下手,将其打死推入河中,之后该流浪汉逃离,目前下落不明。
而该死者为何被“下放”去当乞丐,里面还有一个隐情,据XX县一位知情人透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说此人在那次偷盗中,丢失了一只手套,该手套本身是一种很常见的工地做工用的线手套,但有一个特点,有六根指头,据说是该团伙专门找人制作的,这里面就有一个说法,原来该团伙现任老大的师傅,以前也是一个盗贼,长期在蒙自县一带活动,“业内”非常有名气,但是80年代某年“打黑”,此人被抓,判了死刑,头头死了,但是留下几个徒弟,其中一个就是那个团伙老大,为了区分其他团伙,同时也想把本门“发扬光大”,于是特制了这种六指手套,因为那位“祖师爷”其中一只手就是“六指”,生前“办事”时候就喜欢戴一只六个指头的手套,为了“纪念”他,该团伙就给每个成员发放一只,同时下了一条“死命令”——“手套在人在,手套丢人走”,所以当时死者丢失手套,本来按规矩应该暴打一顿后“驱逐”出界,“永不录用”,还是团伙内有人说了好话,才让他留下,去当乞丐,也没想到他这么霉,居然惹上一个疯子,最后还无缘无故丢了命。
老邱说,当时他听完,心头极度不是滋味,此后每次想起此事,就深深自责,说当时他要是不要这么“激动”,就让那人把手套带走,也不会让他丢命。
我们当时听他说完,都说,这个也不能怪你,你当时也是见义勇为,要怪,只能怪命。
老邱叹息半天,说:也是。
(完)
日期:2018-05-2415:02:25
有个情况我必须补充一下,其实那天席上有个人说了一句话,我觉得虽说有些“偏颇”,但还是很有道理。
此人是“鑫达橡胶厂”采购部一位老员工,他当时原话是:“什么命不命,其实也不能这样说,不能说一出事就怪‘命’,你我旁观者其实都有责任,像以前人家押镖的,都有一面镖旗,你黑吃黑抢了他的镖没关系,你杀了他也没关系,但是你要毁坏他的镖旗,人家肯定要跟你拼命。所以不管人家是造导弹的,还是卖咸鸭蛋的,还是偷鸡蛋的,人家吃饭的碗,切记,不要去打烂。”
我记得老邱当时听完,点头说:嗯。也是。
日期:2018-05-2416:13:46
第三十三回边陲异闻之“烟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