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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给庚叔叔送年礼

听书 - 闪婚军官后,炮灰在七零开挂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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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大队通知过去分肉的时候,陆伯鸣穿好衣服就去了。

苏茉工分太少,是没资格分肉的,陆伯鸣到了后,就先在一旁看着。

大队部此刻围了特别多人,见陆伯鸣过来,都十分惊讶,纷纷过来问候。

等分完了肉,剩下的,便可以卖给社员了。等着买肉的人,都纷纷让陆伯鸣先挑。

陆伯鸣既然都打了帮苏茉买肉的主意,也就不谦让了。

今年过年,不仅杀了6头年猪,还杀了6头羊,年猪又条条都是160斤左右的一等猪,因此剩下的肉比较多。

陆伯鸣要了5斤猪肉,2斤羊肉,4斤排骨,一共花了七块一毛二。

付完钱,陆伯鸣拎着东西,也就准备回了。

陆保国赶紧过来,拦着他道:“老支书,你一会记得再回来吃杀猪菜。”

这是陆家村的传统,每年杀了年猪,都会拿出一部分猪下水及猪肉来,煮了杀猪菜,给村里的孤寡老人或家庭贫寒的老人、小孩吃。

让他们也可以在过年,吃上口肉。

当然,也没有限制的特别死,只要是老人小孩,只要不是特别贪得无厌的那种,只要去要了,煮杀猪菜的人,也会给舀上个一两勺的。

这个传统,还是之前陆家是乡绅的时候传下的。以前是陆家出钱搞,现在就大队部弄。

“好,我一会儿过来。”陆伯鸣没推辞。

他也好久没和大家伙聊天了,正好待会儿聊聊。他现在身子骨好了,又可以重新为大队做贡献了。

他听小茉的意思,是想在大队试验弄个蔬菜组,把蔬菜供给食堂和部队。

他们这些老家伙干不了重活了,但种菜还是可以的。到时,由他来担任这个小组长,把这些老人组织起来,把这事干起来。

到时候,这事要成了,可以给大队创收;要不成,也不会给大队造成多大损失。

******

2月13号,周日,陆长征自调回来后,总算有了一日休息。

马上就要过年了,他准备陪媳妇去市里走走,买点年货。

苏茉把已经烘干的野山参包好,准备先去给庚长青拜个早年。

“这野山参,就说我上次去你营地回来的时候发现的。”苏茉交代陆长征,免得两人说法不一样,给穿帮了。

两人先去了庚长青在县城的宿舍,人不在,两人又去了县政府,庚长青果然在加班。

见到苏茉,庚长青当即表扬了她弄的那个项目立项表,这丫头还真是越来越让他刮目相看了。

把这个立项表普及下去,可以卡掉多少脑子一热就要搞的项目,可以省下多少财政经费。

那些连立项都写不明白的项目,那就完全没必要弄了。

苏茉被庚长青说的十分不好意思,这个可是后世多少大拿经验总结出来的,她可不敢居功。

“庚叔叔,这是我书上看到的,大伯爷他们那边经常这样用的。”苏茉只能往国外推了,这个立项表一开始也确实是外企传出来的。

“你英文是不是很好?”庚长青问。他没留过洋,大学的时候,也学的是俄语。

“还行,之前爸爸教过我,我又看了不少书。”

“别荒废了,私底下多复习。”庚长青提醒,他从老领导那里听到点风声,局势可能要有所改变了。

“是。”苏茉点头,估摸这庚长青是收到风声了。

“庚叔叔,这是我给你的年礼。”苏茉把包好的野山参,小心的从挎包里拿出来。

庚长青接过,打开一看,见是野山参,看着年份还不小,瞳孔一缩,诧异的问:“你又哪来的野山参?”

“上个星期和长征去了趟营地那边,回来的时候在路上无意中发现的。”

庚长青:……

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丫头是布开山的亲女儿吧?怎么什么好东西都往她面前送?

庚长青看了看,把野山参包好,又递回给苏茉,“心意到了就行,你自己留着。”

这丫头过段时间就要生孩子了,这东西还是她自己留着,他安心点。

苏茉摆手,“不用,我那还有。”

……

庚长青伸出去的手,又默默收了回来,把野山参放好。

天选之子,不必客气。

正好老领导上了年纪,身体不怎么好了,他年后要去趟京市公干,正好给人带去。

离开的时候,陆长征邀请庚长青一起过年,“庚书记,除夕那天,下班后到家里去吃团圆饭。”

“行。”庚长青没拒绝,有亲人在这边,自然是跟他们一起。到时候,抽空去看看谦哥他们。

陆长征直接开车带苏茉去了市里,夫妻俩先去逛了百货,给陆伯鸣和陆清安各买了顶帽子,给李月娥买了双鞋,一共花了11块钱。

陆长征本想给苏茉买衣服的,但原主带过来的衣服本来就很多,大伯母又拿了那么多布过来,李月娥前几天又给她做了一件,她真心不缺衣服穿,所以就没买。

两人又去了副食品市场,买了些腊肠腊肉和干货,又买了几斤新鲜的肉,到时让陆长征送到牛棚去,给爸妈他们过年。

夫妻俩又逛了会儿,没什么要买的,也就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苏茉对陆长征道:“我空间有两头野猪,你能不能找个地方杀了,把肉分割了,我收空间以后慢慢吃。”

陆长征也是惊了,他媳妇不得了,连野猪都能打了。

“媳妇,野猪凶的很,你下次见到,赶紧跑开,顾着自己要紧,咱不缺那口肉。”

他媳妇虽是超能力者,可这能力,看着战力也不强的。

“我知道,我见到的时候,这野猪已经死了,我顺手捡的。”

“怎么死的?还能吃不?”这死野猪可不能随便捡,万一吃了啥毒草之类的,到时候全都得被放倒。

“能吃,它刚死我就捡了,我看它流了不少血,估计是被枪打的。”

陆长征偷偷为打猎的民兵队默哀,好不容易打条猎物,还被他媳妇捡了漏。

要去哪杀,陆长征又有些犯难了,在家里杀,野猪的血腥气大的很,但凡有个人来或路过,就能闻出来。

还是的找个机会,到山上去,把血放了,直接剥皮得了。趁着还下雪,到时候雪一埋,就什么痕迹都没了。

“媳妇,年后吧,我找个机会到山上去杀。”

苏茉点头,正好她也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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