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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金刚不坏,肉掌碎铁椎

作品:大武侠:我悟性逆天|作者:酷酷造|分类:综合其他|更新:2024-01-10 04:50:57|下载:大武侠:我悟性逆天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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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九龄已经知道自己大势已去,却并没有想要逃走,而是拿着一个夜光杯在那喝着酒。

“陆小凤,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上我的?”

陆小凤看着这个曾经的朋友,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路遥:“这个问题我来替他回答吧。金九龄,说实话,在司空摘星来偷那块缎子的时候,陆小凤就已经确定你是凶手了。”

“不可能,我自认我之前做的还算完美,他在那个时候不可能会查到我身上的。”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不能按常理算的。我学过一门武功,练到大成,能清楚的感知到别人对我的情绪。我呢,也教给了陆小凤。”

“既然他在那时候就已经知道我是绣花大盗了,为什么还要继续查下去。”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会和陆小凤成为朋友的原因了。他这个人虽说不着调,但是不得不说,他真的是一个很可靠朋友。他在之后这么努力的去查这件案子,所为的事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去证明你,金九龄,不是绣花大盗,而是这个武功错了,他感知的东西出了差错。不过,可惜啊。。。”

金九龄听了路遥的话,夜光杯从手里滑落,神色落寞了下来。

“从我第一天加入到六扇门的时候,我就觉得那些被抓到的盗贼都是一些蠢货,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想要做出一件完美的案件出来。”

“理解。能够在一个行当做到顶尖,并在江湖上留名的人,自身都有一些超长的天赋在。

平常人再怎么努力也是做不到顶点的,凡觉辛苦的皆是强求,而那些天命就在这行当的人呢,随便就可以做到那些人努力一辈子的事。

可太过一帆风顺,有时候又会觉得没意思,他就会想去做更难的事。手艺人会想要做出更复杂的物件,练武的人会想要创造出更高深的武学。探案的呢,找不到更高明的案子,那他就会想要做出一个完美的犯罪。”

“不错,所以我开始想要去做一件案子,然后再从这个案子里抽身而走,这会让我有极大的满足感。”

“可是你这个案子当真算不得高明。哪怕是陆小凤不会那武功,最后输的也一定会是你。”

“为什么?”

“一个人要是想做出完美犯罪,那最好就是只有你一个人直接参与这件事,其他人都是间接被卷入其中。一件事参与的人多了,也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可绣花大盗做下的这些案子里呢,虽说出手的都是独自一人,但他并不是独自作案。镇远镖局押送的镖银足有八十万两,也就是五万斤,在加上钱箱那就更重了。纵使你有九牛二虎之力,一个人也拿不走那些东西。

你可以暂时躲的很好,但你那些手下呢,只要找一个经验丰富的贼,他就能帮我们找到那些人,就像现在,你的那些手下也都被逮捕了起来。”

“司空摘星。”

“不错,就像一个神捕他可以成为一个江洋大盗一样,一个顶尖的偷盗高手,也可以是一个好捕快。”

“好,说得好,就凭你说的这些话,我输得不冤。路公子不愧是当世绝顶之人。

不过我还有一个请求。”

“但说无妨。”

“我想和你这个天下绝顶,比一比武功,分一个高下。”

“好啊,现在吗,你挑地方。”

“就在这屋子里。”

路遥还是帮金九龄隐瞒下了一些东西,毕竟陆小凤还一直因为这个朋友而痛心。

绣花大盗犯下这些案子,可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完美犯罪的欲望,更重要的,还是因为钱。

在场的其他人或多或少也明白这些,但金九龄今日已是必死无疑,他们或念及曾经的旧情,或是想要卖路遥和陆小凤一个面子,所以都没有提这件事。

金九龄:“你知道吗,路遥,我曾经很不服你们这些人。为什么你们做了一点好事,抓了一个逃犯,杀了一些江洋大盗,就会被其他人歌功颂德,叫做大侠公子。而我,抓了一辈子的贼,虽说当面都叫我神捕,但在背地里却被人叫做朝廷鹰犬,鹰爪孙。现在我明白了,那有什么大侠神捕,有的只是成王败寇,和世间的悠悠众口。”

“说的不错,所以我才不让别叫我大侠,我不想被别人的意见所裹挟。就凭你这句话,我可以让你先出手。”

“好,我早就想和你比试一番了,也让我来见识一下你这江湖绝顶的斤两。”

说着,金九龄拉开了身边的柜子,从中取出一件兵刃,竟是柄重达七十斤以上的大铁椎。

铁锥在手,金九龄此刻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朝廷的神捕,反倒像是一个在疆场厮杀的将军。

作为佛门四大神僧之一的苦瓜大师的师弟,金九龄修行的当然也是佛门心法,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旦动起手来就是雷霆万钧之势。

金九龄入六扇门几十年,一身武功早达举重若轻,随心所欲之境。既可用轻如鸿毛的绣花针,也可用这几十斤重的大铁椎。

路遥:“你们都出去吧,这屋子太小,你们要是都在这里面反而施展不开。我们在屋子里交手.外面也一样能看得见的。来吧金九龄,出手吧。”

“好,那你要当心了。路遥,看招!”

金九龄暴喝一声,大铁椎猛地向路遥砸来。

一柄几十斤重的大铁椎,在他手底施展出来,竟仿佛轻如鸿毛,他用的招式轻巧灵变,也正像是在用绣花针一样,这一招施出,竟暗藏着六七种变化,却听不见丝毫风声。

“来的好。”

路遥并没有用寒潭剑,而是屈指成爪,一时间屋内便是漫天的爪影。

金九龄在那爪影中看到了龙爪手,大力鹰爪功和金蛇缠丝手等数种武功的路数。

金九龄能举重若轻,而路遥则是金刚不坏,举轻若重。

利爪迎上了铁锥,和锥尖轰然对撞。

两人的比试让在屋外的众人直呼精彩。

公孙大娘:“陆小凤,你说他们两个最后赢的人会是谁。”

陆小凤:“赢的人一定是路遥。”

常漫天:“不一定吧,陆大侠。路公子虽说是江湖上公认的高手,但那金九龄也不差啊。要知道金九龄用的可是大铁椎,但在施展间,竟然还能连一点风声都不带出来,这岂不是更令人不可思议。”

陆小凤:“不,你们不了解路遥。路遥是我见过在武学方面天赋最高的人,天下间的武学,只要见过一次,他就能熟练地用出来,并可以随意创造出新的武功。这爪功我是第一次见他用,想来也是最近才创出来。可除了这爪功,他还有其他的拳法,指法,以及一门连西门吹雪都赞叹的剑法。”

陆小凤和他们随意的聊了两句,继续观看两人对战。

金九龄的武功如何能与路遥相比,不过十几招,原本走轻灵的铁锥,便被逼的大开大合,横冲直撞。

“就到这吧,原本还以为你能给我些惊喜,没想到仅是如此。”

路遥双手为爪,右手抓住锥尖,左手抓住锥体,双手用力一拧,那柄几十斤重的大铁锥便碎裂开来。

“金九龄,你还有什么话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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