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找了半天,没有发现余秋雨的踪迹。
余秋雨还在小心翼翼的躲着,不敢有丝毫动作。
突然,木门再次的哐当一声,和墙壁碰撞,发出剧烈的声响。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客栈的房间内响起,带着几分严肃。
“你们是谁?”
听到那声音,余秋雨的两眼睁开,有光亮绽放。
宋哲!
居然是宋哲!
太好了,她的救星终于出现在了这个房间里。
可是余秋雨还是不能动,因为目前危机还没有解除,这几个人还守在屋里呢。
在危机没有得到解除之前,余秋雨还是保持按兵不动,缩在被子里竖起耳朵听着外边的声音。
外边有打斗声传了出来。
宋哲和那几个刺客打起来了。
拳脚落在肉体上的声音格外的清晰,刺客的闷哼声和惨叫声响了起来,可想而知,这场打斗,宋哲占了上风。
闷哼声一声一声迭起,随后有凌乱的脚步声响起,余秋雨的脑袋紧紧贴着地面,所以他们的一举一动自己全部都听在耳里。
打斗声又开始多了起来,余秋雨猜测,应该是宋哲的那几个侍卫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未过片刻,打斗声消失了,房间内再度的恢复了安静。
谁赢了?
余秋雨紧张的聆听着外边的一举一动,未过多时,余秋雨的床榻边,有声音响了起来。
“秋雨,没事了,出来吧。”
那声音如此温润好听,还富有磁性,是宋哲的声音。
余秋雨小心翼翼的把蒙住了脑袋的被子给拉了下来,她睁开一双染着惶恐的大眼睛,床榻外,烛火明亮,宋哲的一张脸好像镀上了一层金。
“我……”
余秋雨看到是宋哲,一下子松了口气,她想和宋哲说话,但是想开口说话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嗓子好像哑了,沙哑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没事。”
看到余秋雨的脸上染上了些许惊慌,宋哲急忙开口安慰,甚至还伸手想要拉余秋雨出来。
握着宋哲的手,余秋雨小心翼翼的爬了出来。
而那几个刺客则被宋哲的侍卫们给制服了,被压倒在地上,看着余秋雨近在眼前却动弹不得。
至于那个老板,也被宋哲的侍卫看在了门外。
场面暂时得到了控制,余秋雨安全了。
宋哲扶着余秋雨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还为余秋雨倒了杯水,就着宋哲的手,余秋雨小口小口的喝着还温热的水。
一杯水下肚,她的嗓子好受多了,至少不像之前那么嘶哑。
“老板。”
照顾好余秋雨,宋哲开始算账。
“我是信任你,才把秋雨放在你这里,没想到你居然掉头就背叛我,把秋雨给出卖了?”
老板跪倒在地上,一张脸上布满惶恐之色。
“你不是想知道她是谁吗?你有没有想过,能让我宋哲亲自护送的,必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要是她在你这里出了事,你觉得你逃得掉责任吗?”
宋哲在抬高余秋雨的身价,用意无非就是确保余秋雨的安全。
老板果真被吓住了,害怕的抬头看向宋哲,又看看裹着被子发抖的余秋雨,期期艾艾的问道,“她,她是……”
“你应该听说过,岭南今年的收成格外的好,陛下大喜,在岭南封了位县主,如今这位县主正在京城准备晋封,虽然说此女目前只是五品县主,但是依着陛下对她的重视,未来可期,怎么,要是此女在你这儿出了事,你觉得你的脑袋够砍是不是?”
说到这里,老板也意识到了。
丫的他说的此女不就是余秋雨吗?
想到刚才要不是余秋雨躲得及时,说不定早就殒命于此,老板吓得腿都软了,一下子瘫倒在地上,半天不能言语。
“你放心,待到县主晋封,我会把今天发生在你这儿的事情一五一十地禀报陛下,绝对不会有半分的欺瞒。”
说完,宋哲让余秋雨穿上鞋子,打算带着余秋雨先离开。
老板慌张地抱住了宋哲的大腿。
“大人,大人,小人就是一时的鬼迷心窍做下了这等错事,求大人大发慈悲,饶过小的这回吧。”
他的哀求声听着格外地让人动容,余秋雨不是会轻易善良的人,但是听到这样凄苦的哀求,余秋雨也忍不住有些动容,原本想要狠狠惩罚老板一顿的决心也在瞬间动摇了。
她下意识地看向宋哲,这种事应该由宋哲来做决定。
真的跟老板计较,宋哲有些过意不去,毕竟以他的身份去跟一个市井小民计较,未免有些掉价。
“如果她再在你们这里出事,我便让你们满门陪葬,听到了吗?”
听到宋哲有意要赦免他,老板再次的跪了下来,千恩万谢的感谢余秋雨和宋哲。
宋哲没有再多说什么,老板却急忙差人将余秋雨的房间给收拾的齐齐整整。
方才的那一番打斗,毁坏了屋内的不少摆设,不过让余秋雨好奇的是,这么大的声响,为什么自己隔壁房间的那些房客们都没有从梦中惊醒。
对此疑惑不解的余秋雨诧异的询问老板,老板支支吾吾,目光中多有闪躲之意。
他不想回答,宋哲一个眼神飘过来,吓得老板急忙回答余秋雨的问题。
“其实我们在每间屋子里都点了迷香。”
说着,老板走向摆在案上的香炉。
“就是这个,这里边点的是迷香,吸入迷香的人,就算旁边的动静闹得再大也不可能会被吵起来。”
至于余秋雨为什么没有被吵起来,还不是因为余秋雨的那个奇葩的习惯,睡觉的时候喜欢开窗,迷香的味道都飘了出去,余秋雨倒是没有因为迷香而晕倒,但是在余秋雨的屋外蛰伏的猫啊鸟啊什么的全部都晕倒在了地上。
为了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他特意给每间屋子都发了迷香,本来是只想着迷倒余秋雨一人的,可是就是迷不倒余秋雨,这是天命在眷顾余秋雨吗?
听完原因,宋哲松了口气。
还好余秋雨为人谨慎,还好余秋雨对京城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要是余秋雨不好奇,说不定真的会紧闭窗户睡觉,就真的会被迷香给迷晕,紧接着被伤害甚至被杀害。
还真是好险。
宋哲衷心的为余秋雨而感到庆幸。
为了避嫌,来到京城后的住宿费都是余秋雨自己支付的,她可不想被说成自己依靠着宋哲吃软饭,这次老板为了深表对余秋雨的歉意,再加上怕被房客们知晓自己使用迷香,所以老板不但免了余秋雨所有的房费和饭钱,甚至还给了余秋雨一笔银子。
所以余秋雨的手头再度的富裕了些,老板给的银子加上自己原来想要拿来添衣服的银子,已经足够余秋雨买起一件相对来说比较得体的斗篷了,尽管是在京城这种物价比较高的地方。
余秋雨掂了掂自己手里头的银子,大摇大摆地进了成衣店。
“姑娘。”
店老板看到余秋雨进来,急忙迎了上去。
“让我为你服务,你想要什么?”
余秋雨言简意赅地说了两个字,“斗篷。”
老板错愕了一下,开口问,“有什么要求吗?”
“保暖的斗篷。”
好吧。
老板有些汗颜,看样子,余秋雨是个高冷的姑娘。
“姑娘,最近越发的冷了,至于保暖的斗篷……我实话和你说吧姑娘,其实那些棉花斗篷什么的基本上没有什么用,真正能保暖的是这种狐皮大氅,穿上去特别能保暖,而且穿着也很舒服。”
瞟了一眼价格,余秋雨顿时吓得一个机灵。
这也太贵了吧。
她下意识地摸摸自己口袋里的银子。
不行,她的银子根本不足以支撑她这么挥霍的。
“不用了,我只要个现在能穿的衣服就可以,衣服厚了,容易显得臃肿。”
老板诧异的看向余秋雨那小身板,显得臃肿?她胖吗?
余秋雨硬着头皮去看那些以棉花作为填充物的斗篷,人穷,没办法。
余秋雨看着那些以棉花作为填充物的斗篷,再看看那些狐毛大氅,不过是狐毛大氅比较保暖,价格的差距就这么大。
那些达官贵人什么的可以穿得起大氅,可是这些老百姓连买件披风的钱都得从牙缝里挤出来。
这对于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余秋雨思考,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普通老百姓也能御得了寒,而且价格也比较亲民,是老百姓们普遍能买得起的呢?
余秋雨又想起了自己的现代生活,古代的许多便利之处她都得向现代取经。
古代的冬天,鸭绒服要比羽绒服要暖和。
而鸭绒服的原料就是鸭子上的羽毛。
至于鸭子,什么时候都可以养,岭南那边就有许多鸭子。
想着想着,余秋雨的脑袋开始冒泡,不断的有主意从余秋雨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大约是余秋雨思考的时间有点长,老板被余秋雨的犹豫不决搞得有点烦。
“姑娘,你到底买不买啊,你若是不买,我就去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老板不耐烦的抱怨声把余秋雨给拉回了现实。
“我买!”
余秋雨扒拉了一下披风,挑选了一件绣着梅花和仙鹤图样的蓝色大氅。
交了银子,余秋雨才准备出去,就听见老板一声谄媚的吆喝。
“呦,二殿下,你怎么来了?”
余秋雨的身子当时就是一顿,她感觉自己的后背格外的僵硬,她还感觉自己脚上的绣花鞋似乎是有千钧重,让她挪不动步子。
她感觉到火热的视线朝着她后背的方向看去。
“余姑娘。”
二皇子认出了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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