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白思文一番长谈之后,我们从公园又手拉着手,往酒店走去。
不得不感叹一句,“龙舌兰”实在是太强大了,竟让白家三姐弟都无法抗衡。
一入江湖深似海,千门中人,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到洁身自好,在发展壮大的同时,身上或多或少会留一些脏。
这,应该就是白家大姐迄今为止,为什么还没报公的原因。
而比起这些,更令我感到奇怪的事情是:究竟是什么样的诱惑,竟会让假白天行一丝不苟地冒充一个人这么久?
倘若换我来,哪怕一年给我一座金山,也肯定坚持不下来。
虽说迄今为止,我对“龙舌兰”还只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可冥冥之中,心底却油然而生出一种感觉——
我离组织越来越近了!
……
“思文姐。”
“有什么事么?”
“思索姐今天太反常了,明天可不能这样,我要是想跑,就绝对不会露出任何破绽!”
她轻嗯了一声,当即表示白思索今早上受到了一些惊吓,这才表现得有些心神不宁,过了今晚,就应该没事了,如果明天还是这个样子,就只能给她喂点镇定的药物。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为什么,你这么信任我,你就不怕,我把今晚上的事,间接汇报给假白天行吗?”
白思文闻言,淡然一笑,只告诉我三个字——眼缘吧!
随后,她转身走向那匹红色的烈马,一脚油门,消失在夜色中。
……
扪心自问,白家对我还算不错。
当然,假白天行这个傀儡除外。
然而,我并不怪他。
打个比方来说,我得罪了主人家,那个恶少放狗来追,把我给咬伤了,能去怪那条狗吗?
显然不能。
狗咬人是本性,而人却不会去咬狗。
比起人,狗从来就不会抱怨,为什么自己只能活十几年。
反过来说,人之所以不会反咬一口,并不是因为没有这个能力,而是不屑。
这种不屑,是高级动物对低级动物与生俱来的优越感。
可人不去咬狗,不代表人没有报复心。
这便解释了,为什么小时候,我跟梅爷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听到谁谁谁家又丢狗了。
不过,有时候,人还不如狗。
狗从出生到死亡,都很忠心。
而人却很善变,可以为了眼前的利益,亲手把自己家的狗双手奉上,甚至亲自动手,杀死从小到大,带给他无数欢乐的狗。
1991年,我曾亲眼看见过一个狗主人抓住狗嘴,用铁棒敲打自家的大狼狗,一锤又一锤,直到狗脑袋变得血肉模糊,彻底断气……
但狗却自始至终都没有反抗,甚至没有用狗爪挠主人一下,只是不断地发出呜咽声,流下两行清泪,逐渐跟鲜血交织在一起。
那天,一大锅香喷喷的狗肉端上了餐桌,梅爷和狗主人开怀畅饮,像是过节一样。
我却宁肯饿着,也绝不动一下筷子,只是一脸鄙夷地看着两个胡吃海喝的人,心中甚至有些仇视。
三年后,一次春节,梅爷竟让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整整两斤狗肉。
当吃完后,梅爷才把真相告知。
可不知怎么,那天,我竟然没有任何负罪感。
梅爷问道:为什么这玩意儿你以前从来不碰,今天却吃得这么香呢?
而我的理由也很简单。
第一、我确实很饿。
第二、我不知道这是狗肉。
记得梅爷当时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几天后,正月初六,我们在梅爷三叔公家里吃了一顿狗肉饺子。
然而,那天,我却依旧吃得狼吞虎咽。
梅爷又问道:这回你明知道是狗肉,为什么还吃?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第一、上回吃过,味道确实不错。
第二、我没亲眼看见狗怎么死,就没那么害怕了。
万万没想到,那年正月十五元宵节,梅爷竟然带我去了县城里的屠宰场。
三百多斤的猪,电一下就死了。
八百多斤的牛,同样也是一下。
而那群刽子手却还在抽着烟,谈笑风生,就好像,这是一件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一样。
当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猪和牛被放血,开膛破肚时,再次愣住。
腥臊气涌入鼻息,胃里瞬间翻江倒海起来,我赶忙跑到外面,大吐了一场。
洗完手以后,梅爷却告诉我,像这种猪,平均每个人每年要吃掉一头。
12亿!
这个惊人的数字惊掉了我的下巴。
可接下来,他却告诉我,像我这种喜欢吃肉的孩子,应该不止一头。
一时间,肚子里那些梅菜扣肉和狮子头突然不香了。
接着,他又指向了其中一个屠夫,介绍道:别看他一副脏兮兮的样子,干着你不想干的活,可人家可是省劳动模范。
人出生在什么家庭,是父母决定的。
但长大以后,走什么样的路,却需要自己去抉择。
工作不分卑贱,只要脚踏实地去做,都能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路。
现在,你还恨那个杀狗的叔叔吗?
忽然,我陷入思考,低下头,但很快又摇了摇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但再三思索后,却还是说出了那个“恨”字!
梅爷问我为什么?
我告诉梅爷,屠夫杀猪,是因为工作,而那个叔叔杀死的,却是自己朝夕相伴的狗。
床上有狗毛,说明那狗有时候会跟他一起睡。
试问一个连自己朋友都会杀的人,又有什么不值得别人憎恨呢?
这时,梅爷笑道:“可你只看到了他杀死了狗,把狗吃掉,却没看到另一面。”
“哦?”
“如果我说,那狗本来就是要死的呢?”
“你是说,那狗年纪太大了,或是得了病?”
梅爷摇摇摇头,咳嗽一声,道:“据统计,那一年,我们国家至少死了18万只狗,当然,还有相当一部分没统计进去。”
啊?!
梅爷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六个月后,苏联却送来了24架全世界最先进的战斗机。”
我瞪大双眼,问道:“你是说,这些狗都被苏联人吃了吗?”
“不,他们要的是狗皮大衣!”
“狗皮大衣?”
“苏联那边冷,所以人们都喜欢喝酒。
于是,为了把战斗机的价格压低一点,我们这边就派了个酒大校过去,喝了八斤白酒,才把价格压下来。
最终,一架飞机,要30亿!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那是个天文数字。
因为那年,我们全国的军费,总共才300亿。”
“那不是没钱买么?”
梅爷闻言,与我娓娓道来,“所以,大家各退一步,把其中的七成货款变成了暖水壶、被褥、保暖衣、鞋子等防寒物品,其中,明确指出了,要一万件狗皮大衣。
相关部门统计了一下,一件狗皮大衣大概需要18张狗皮,一万件,那就是18万张狗皮。
南方的狗,狗毛太短,不适合做大衣,于是,责任全落在了北方省份上。
接到命令的省份一方面出钱买狗,一方面派出打狗队打野狗和流浪狗。
可短时间内,没有这么多野狗和流浪狗怎么办?
这时候,就有人开始想办法发国难财了。
千门八派,其中有个雀派,那些人靠贩卖消息为生,在古代,官家叫:卖官鬻爵的掮客,民间则把这些人称为:包打听。
只不过,与传统的兜售消息,一次性买卖有所不同,他们有时候也做局,利用信息差来骗钱。
没过多久,有人便在村里广播,为了防止狂犬病,免费打疫苗。
村民慕名而来,没过多久,狗就死了一大片。
然后,就有打狗队的人上门来收狗。
很多人就以病死狗的价格,把狗给贱卖了。
还有些人,故技重施,以防疫为由,弄了台拖拉机,免费收狗,然后将狗集中卖给打狗队,基本上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就这样,一条以狗为主的产业链开始形成!
后来,这件事情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荣门中人专门跑到农村偷狗的现象。
爱狗人士纷纷把狗藏起来,因为,但凡被人听到狗叫,那就又要丢狗,又要交罚款。
半年后,一万件狗皮大衣终于制成了。
可这场由于打狗引起的风波却还未平息,甚至波及到了南方。”
我忙问道:“为什么?”
“因为物以稀为贵,在任何时候,紧俏品都有人囤积起来,以牟取暴利。”
“你是说,那个叔叔与其把狗卖了,还不如把狗拿来招待我们?”
“不错,公家人买狗,是按一张狗皮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而打狗队则更坑,以病死狗或是瘟疫狗价格收,都不会上秤!”
“可我觉得,他还是太狠了一些!”
“狠?
《三国演义》你看过吧?”
“嗯!”
“你觉得,里面最狠的一个人是谁?”
“曹操?”
梅爷摇摇头。
“董卓?”
梅爷再次摇头。
“马超?”
那时,我刚读完三国,一连说了20多个人物,梅爷全部都说不对。
我这个三国迷,竟答不出来。
后来,梅爷告诉我,那个人叫刘安。
在《三国演义》第十八、十九回,曾提到过吕布的谋士陈宫抓住一名斥候,
那人身上带着一封信,内容是:刘备说自己虽得到了曹操的命令,但是自己兵少,不太好攻打吕布,还是等着曹操带领大军过来,再打。
那时,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刘备这封信,明显是在敷衍。
要知道,刘备等人私底下虽跟吕布关系不好,但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地理上来看,他们都属于军事同盟。
可冲动的吕布却大发雷霆,先合兵打败了曹操派来的夏侯惇大军,又与张辽、高顺兵分三路,攻打刘备、关羽和张飞的三个大寨。
吕布打赢了,关羽和张飞各自逃命。
刘备听从孙乾的建议,去投奔曹操。
在逃亡路上,刘备路过猎户刘安家,在他家借宿。
刘安听说来人是刘备,为了招待他,亲手杀了自己的老婆,割了老婆胳膊上的肉给刘备吃,还骗刘备,这是狼肉。”
此话一出,令我惊骇不已,可马上便想到,《三国演义》本就是一本小说,像吃人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一本小说而已,这一段,肯定是作者杜撰的!”
“有空把《资治通鉴》看一看,那是本史书,里面描写东汉末年的惨状时,曾反复提到六个字——岁大饥,人相食。
意思就是今年闹大灾荒,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小说源于现实,刘安,不过是这种现象的一个代表而已。”
我长叹一口气,“唉——”
“不杀,又能怎么样?
留着给防疫队来杀么?
那打过疫苗的肉,人可吃不得!
再说了,那狗不是给他生了一窝小狗嘛!”
梅爷不以为意。
而我对此,却依然有些耿耿于怀。
他又点燃雪茄,缓缓地吸了一口,吐出一口青烟,喃喃道:“你看看他家里,除了那条狗以外,难道还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么?”
“看来,那个叔叔应该是有事求于你,所以才把狗杀了!”
梅爷挠了挠头,微微一笑,“不错,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之所以杀狗,除了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思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那天,你气呼呼地出去了,他才借着酒意告诉我。
前年,他跟狗都能吃饱。
去年,他能吃饱,狗却要自己出去再找东西吃。
而今年年初时还能勉强度日,到了上个月,就已经难以为继了,父母都有病,他想发财,找我学魔术!”
“原来是这样!”
“嘿嘿,老子自在惯了,没教他,但给他留了一千块钱,就当买狗肉了。”
那天晚上,是梅爷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打我。
在鸡毛掸子的逼迫下,我动手杀了一只鸡。
虽说鸡毛和鸡血掉得满院都是,可至少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起初,我很生气,还觉得刘安不过是杀自己妻子,而梅爷却要害人,逼良为娼。
可随着慢慢长大,我才渐渐明白一句话: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欲握玫瑰,必承其伤。
身上的脏,可以用水轻松洗去,但内心的脏,却变成了一个烙印,永远也难以抹除。
往事历历在目,一切就好像刚发生的一样。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善恶本就在一念之间,佛与魔之间的距离也是如此
更何况,哪怕是弥勒佛,也有他自己的痛苦,那张笑脸,不过是故意装出来给世人看的而已。
谁又会知道,在那笑容背后,不会藏着阴谋诡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