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快乐是简单的事
电话那头的孟若华沉默着,眉头微皱,话到嘴边咽了下去。
孩子长大了,总会有自己的生活,他总会有女朋友,以后还会结婚、生子,当儿子能自己赚钱开始,他就能独立生存。
恍然间,孟若华想起儿子还不会说话、走路的时候,眉眼舒展:“钱够不够?”
“够。妈,放心吧。”
陆铭泰然自若地说着。坐在旁边的陶欣艺显得有些局促,摆弄着碗筷,时不时偷瞄陆铭一眼,嘴角泛起笑意。
孟若华有些失落,她已然无法帮助儿子什么了,道:“我听说高考答案出来了,你抽空估个分,估完告诉妈妈一声。我每天想着心里七上八下,害怕。”
“我估过了……”
因为欣艺还在旁边,也因为陆铭不想让母亲心慌,他把语文的预期成绩调到了120分以上:“至少690分以上,大概能多两三分的样子吧。按往年的形式,能上京大。”
听见“690”、“京大”,孟若华惊住了,不断眨眼,甚至想抽自己一巴掌以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一年前,她对儿子最大的指望就是考个一本,以后坐办公室,要是能有个编制就更好了。
“大富大贵”、“出人头地”、“成龙成凤”等等诸如此类的词,孟若华年轻的时候幻想过,也奋斗过,但买套房子背上房贷在城市里安家就是她和陆铭他爸最大的成就。
她上到高中就不读了,陆铭他爸就是个初中文凭,儿子能考上一本就知足了。
陆铭小时候成绩就不好,考上善水中学是他初三时良心发现,听说那时候班上的学习委员天天盯着他学。
孟若华现在还记得那个学习委员姓“陶”。
可即便考上了善水中学,儿子的成绩还是吊车尾。
两只鸡,怎么可能生出凤凰呢?
不知怎的,可能是祖宗显灵还是鬼神庇佑,或者说儿子浪子回头,他不打游戏了,他开始学习了,虽然是为了“爱情”,但是学习总是好的。
今天,2014年6月10日,孟若华听见儿子说“能考上京大”。
一个在大城市里过着忙碌而疲倦的母亲听见儿子说能考上全国最顶尖的学府,怎么能不热泪盈眶。在孟若华的记忆里,祖上往上三代都赚辛苦钱。
沉默太久,久到喜悦蔓延成泪水,淌过孟若华脸上的劣质粉底。
“妈,您怎么不说话?”
孟若华无知无觉地点头,柔声道:“你好好玩,放松一下,好好放松一下,缺钱跟妈妈说。我……”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眸中却迸发出难以遏制的狂喜,甚至有些疯癫:“注意安全,我跟你爸说一下。”
陆铭应声说好,等母亲挂断电话,“嘟嘟”声回荡在耳畔。
重生前,他在高三下学期洗心革面,但已经晚了,而且没有吃过赚钱的苦,读书不够用功,远没有现在这么努力。
三个多月的努力让他进步了五十多分,比一本线高了27分,报了本地的邮电大学,高考分数545分,一本线518分。
现在,即便没有语文成绩,他也有569分,比前重生前高了24分。
之前流传一句话“除了理综,撕一张试卷,我也能考上重本”,现在想来,陆铭也能说这句话。他端起饭碗,夹了炒肝尖垫在米饭上,扒拉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这家店,好吃。”
“嗯。”
陶欣艺把嘴里的丝瓜咽下去,轻声说道:“伱爸妈有叫你回家吗?”
“没叫我回家,叫我好好放松一下,好好玩,注意安全。”
“那……我们要去哪里玩?”
陶欣艺的筷子搭在陶瓷碗边上,眸中闪过一丝艳羡,低垂着眼眸,道:“你要去我家玩吗?算了,我不想回去,去哪都好,我不想回去。他们都不在了,我也不在才好。”
陆铭把手搭在她的手上:“去动物园怎么样?我记得附近有动物园。”
“可以……就去动物园!我不管,如果你爸妈没催你回家,你就陪着我吧。”
陶欣艺垂下眼眸,扶着碗,用筷子捻起白米饭送进嘴里,慢慢嚼着,尝到了丝丝的甜,想到了“唾液淀粉酶”。
高考完的后遗症就是时不时能想起各种知识点。人的口腔里有唾液淀粉酶,能把淀粉水解成分子量较小的分,会甜。
你要永远陪着我,永远,我死了,你都不能死……
从饭馆出来后,陶欣艺又缠着陆铭走到儿童艺术小学门口的小卖铺买辣条。
尽管一些有牌子的辣条吃起来更健康,但她还是怀念校门口五毛钱一包的杂牌辣条。
那时候,陶欣艺总和林轩分一包辣条吃,不是买不起第二包辣条,而是两个人分一包辣条,一人吃没那么不健康。
在小卖铺门口,她看见了一个绑着丸子头的小女孩在买辣条——那个小女孩是汪思玉。
汪思玉买到辣条后,就跟林毅两个人在校门口一人一根分着吃。
陶欣艺觉得好玩,央着陆铭和她站在树荫底下分吃辣条,美名其曰“怀念童年”。
空中没有一丝云,没有一点风,正午的太阳狠毒,老榕树没精打采地站在那里撒下一地阴凉,保护陶欣艺的皮肤不晒黑。
辣条的红油染红了她的指尖,陆铭拿出餐巾纸帮她擦干净。
没多久,陶欣艺又捻起辣条送进嘴里,有时候是自己吃,有时候是喂陆铭吃,盛夏将至,蝉鸣热烈起来。
黑瘦女人邬丽香,用大红毯子把孩子包裹在背上,眼神麻木地沿街乞讨,还拿着个铁碗,提着麻布袋用来捡垃圾,捡完垃圾能去卖。
她的铁碗里有不少的五毛、一块、五块,面额最大的是张带着油污的五十块。
实话说,她好手好脚,若没有背上的虚弱的孩子和嘴里“孩子病了”的故事,不会有人给她钱。
在这个城市,有一个地方,繁华极了,晚上也亮着明灯,却有缺手缺脚、衣着破烂小孩拿着碗坐在地上。
很多,很多人路过了……
没几个人停下来,仿佛看见他们是极可怕的事情。
林毅见了拿着碗的邬丽香,别过眼去,他没有钱,没有义务同情别人,耳畔却传来了汪思玉的声音。
“早知道,我就不买辣条了。”
一个繁华的城市,有没有人,见过那种人,那种极倒霉的人。
他们在你脚下,活着。
我向来是个冷漠的人,从来不会因一个人可怜,而去帮助他,如果他有嘴呐喊两声,我却舍不得走了,会多看两眼。
当摸到口袋里的钱时,我会想起自己窘迫的生活,抬脚,离开。
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任然会悲伤于我的冷漠,然后依旧无所作为,劝慰自己“我也没办法啊,我也没钱啊,我能怎么样呢”?
下一章,我会掺杂一个真实的故事,表达的我的震撼与怀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