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7章 绚烂和黑白
云水榭即便是深夜里,书房也亮着灯。
菲尼克斯毁灭,牵出了不少的大鱼,首当其冲的自然就是贝弘,这位靠着些不光彩手段爬上总理位置的男人,本想鱼死网破的直接杀了总统篡权,但是没想到的是国安部的特警日日夜夜的都在他家门外守着,一有点动静就被抓了,最后以贩卖军火的罪名关进了国安部。
其实贝弘做的很谨慎,几乎没有蛛丝马迹,但是他被逮捕之后,没有一个人敢吭声,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到底是因为什么而下狱,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人人自危起来。
这种惶惶的情绪在余靳淮回国全权接手了这件事之后更甚。
虽然余靳淮年轻,但是谁都知道Slaughter铁面无私之名,不管是谁,只要沾了菲尼克斯这事儿的,就一定会被揪出来。
贝弘倒了,他的党羽却很多,虽然都不成气候,但是却像是一锅粥里的老鼠屎,看着就恶心,还不得不一颗颗的捡出去。
是以余靳淮最近一直都是一忙就忙到深夜,一方面是因为事情的确多,一方面则是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梦中必是花语被烈火焚身的样子。
那好像是他永生永世的梦魇。
王妈端着一碗莲子羹,唉声叹气的看着书房里通明的灯火,她九月中旬就出院了,刚开始的时候余靳淮就不对劲,现在是更加不对劲了。
王妈心疼他,劝了他好几次要注意休息,但是余靳淮当时是听了,一到晚上就故态复萌,让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二爷。”王妈推开门,将莲子羹放在桌子上,看着脸色十分不好的余靳淮,“吃点东西吧。”
余靳淮停住笔,嗯了一声。
王妈叹气说:“你这样子折腾自己,少夫人回来看见了,该多心疼啊。”
她还不知道花语的事情,以为是凤俦大婚,把小姑娘接回去住一段时间。
余靳淮拿勺子的手一抖,精致的白瓷勺砸在了地上,哗啦一声,碎了。
王妈吓一跳:“哎呀!”
她蹲下神将碎瓷片捡起来,余靳淮想帮忙捡,王妈道:“别别别,你别动,我去拿扫帚来扫一下,仔细着别踩到了碎渣。”
说着就匆匆忙忙的出去了,余靳淮坐回椅子上,垂下眼睫,眼睛没什么焦点的放空视线,但是目光随即的每一个地方,都是花语的样子。
笑着的,哭着的,生气的,恼怒的,脸红的,使坏的……
全部都是她。
余靳淮闭上眼睛,狠狠的揉了一下太阳穴,从抽屉里拿出一瓶安眠药,吃了两片,心绪才终于稳定了一点,他现在只能靠着这个东西入睡了,睡得沉,睡的深,一个梦也没有。
但是……
现在可以靠着安眠药,以后要是身体对这东西产生了抗性,他又应该怎样寻求一个解脱呢?
他不想活着了,但这条命不是他的,他没有权利处置,只能在这人世间苟延残喘,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孤狼,只能在深夜里独自舔舐自己已经腐烂流血的伤口。
王妈回来扫干净了渣滓,跟着她遗弃来的,还有一只睁着大眼睛的大肥猫。
小鱼干喵喵叫着,去蹭余靳淮的裤腿,讨好的撒娇。
余靳淮看了它一会儿,伸出手,小鱼干立刻就往他手上蹭。
王妈笑着说:“小鱼干现在倒是亲近你了,以前见着你就跑呢,就喜欢少夫人。”
余靳淮将已经吃的变形的大肥猫抱了起来,摸了摸它白花花软乎乎的肚皮,小鱼干舒服的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王妈哎了一声:“您别玩儿猫啊!把莲子羹吃了再说!”
瓷碗里面已经放了一柄新的白瓷勺。
余靳淮嗯了一声,将小鱼干放在地上,王妈又有些踌躇的说:“二爷,今天老夫人来电话了。”
“怎么?”
王妈道:“也不知道怎么的,让你找个好姑娘结婚,还说什么过去的就要放下……我寻思着是不是老太太糊涂了,这少夫人不是还在么,年纪这么小虽然不能要孩子吧,但是也的确是上了余家族谱的主母啊!”
王妈原本是老太太身边伺候的,但是跟花语在一起久了,难免就会偏向她。
余靳淮一怔。
其实这不是余老夫人第一次说这件事了。
回国将近一个月,前半个月老夫人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后来就开始明示暗示了,甚至还让顾致琛来当说客。
其实老夫人没有什么错,人的年纪大了,就盼望着抱孙子享天伦之乐,花语不在了,她总不能就让余靳淮就这样空耗着,余家总还是要传宗接代的不是?
是以余靳淮最近越来越不愿意回老宅,他怕老夫人会直接以死相逼,让他找个姑娘娶妻生子。
上一次,祖孙两不欢而散,就是因为余靳淮告诉老夫人,自己这一辈子只要花语一个。
老夫人气的差点发病,问他,到哪里去再找一个花语,难不成要去废墟里把骨灰扒出来举行冥婚?
要不是伊斯特拉尔山的骨灰太多,实在是找不出谁是谁的,余靳淮觉得也未尝不可。
花语活着时是他的妻子,死后也该是,要在她的鬼魂上打一个标签,免得她在阴间拈花惹草,本来就不是个多安分的性子,没有他管着,肯定就更加的无法无天了。
余靳淮看了眼场外的夜色,手指搭在桌子上好一会儿,才说:“以后老宅的电话,不用接了。”
王妈奇怪:“怎么了?这是闹矛盾了?老太太年纪大了,糊涂了也正常,你别跟她较劲。”
余靳淮闭上眼睛,疲惫道:“奶奶比谁都清醒。”
这也是他一直跟余老夫人不亲近的原因。
这个女人活得太清醒了,一起都像是在算计,仿佛自己的人生、后辈的人生,都只是一道计算题,她总是会用一种最理性的方式来规划所有人的未来。
以前余靳淮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却觉得,人这样活着,未免索然。
也许见过绚烂颜色后,对黑白就再也习惯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