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陈大没有说出这件玉佛对于武者到底有何种好处,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只要陈大证明了这件玉佛的确对武者有用,那就说明夜轩的东西的确称得上是大礼!
一场闹剧也就在此落下帷幕。吴德直接不见了踪影,想必应该是觉得没有脸面再待下去。倒是唐仁依然稳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仿佛吴德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似的。
“夜少爷,能否告知一下,您的境界?”鉴定完毕玉佛,陈大理应离开的,可是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他心里的那一丝好奇怎么也磨灭不了。
“我的境界?”看着中年男子眸子里的那一丝希冀,夜轩瞬间犹豫了。
他不是不敢告诉对方自己的境界,他是怕一旦自己告诉了对方,对方会承受不住打击的时候。那样,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思索良久,夜轩这才试探性地说道:“其实我境界也不高,不过才暗劲巅峰而已!”
陈大转身就走,走得无比坚决,完全没有意一丝逗留的意思。这一幕,看得夜轩一愣一愣的,他明明已经把自己的境界往下压了,怎么人家还是承受不住呢!这心理承受能力实在是太差了吧!对,太差了!
送礼环节就这样雷声大雨点小地结束了,似乎谁也不想提起刚才发生的一切,仿佛所有人都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送礼结束,但聚会并没有就此结束。上层社会里,聚会早就变成了一种社交的平台。所以,在许多人看来,此刻才是最宝贵的!
夜轩可是成为了香饽饽,因为经过刚才的送礼大比拼,大家都知道哦了,这个年轻人并不简单。
而且,有些人更是透露出了,这个年轻人与陈家大少爷关系匪浅,因为不久前夜轩在后院怼陈青龙的那一幕是有人看见的。
无风不起浪,大家虽然知道道听途说绝对会夸大其词,但这完全无法阻止大家想要和夜轩结交的冲动。
夜轩对于打交道一直都不怎么擅长的,他更擅长的打架与杀人。所以,一看到朝着自己涌来的一大群人,夜轩就是一阵头皮发麻。
还好他有先见之明,把张午安给带过来了,不然的话,现在他可招架不住这些人的热情。直接把烂摊子交给张午安,在张午安那如同深闺怨妇般的眼神,夜轩直接溜之大吉。
来之前,夜轩就和张午安商量过来,这次来参加这个生日聚会的最大的目的,就是把天门单位名声打出去。
至于怎么打,现在不正是时候嘛!有了夜轩前面的铺垫,天门的名声要是还打不出去,那可就真的有些磕碜了。
而且,夜轩还给张午安交代过了,和这些人交流的时候,一定要天门和陈家扯在一起,而且,是能扯多近就扯多近,什么生死盟友这些人那都不是事儿的。
起初的时候张午安心里还是比较担心的,可是自从跟夜轩来参加了这个聚会之后,张午安的胆子也跟着大了起来。
原本他就是混迹地下世界的,胆子自然不可能小,只不过以前眼界太小,做什么事都得小心翼翼的。现在,夜轩给他把胆子给重拾了回来,那他自然直接准备大展雄威。
还真别说,对于扯虎皮拉大旗这种事,张午安似乎很得心应手,这一做起来,立马就变成了老司机。
见此,夜轩微微一笑,随后便准备选个地方好好休息一番。
只是,他还没走几步,刚才离开的那个明劲武者居然去而复返,而且,对方似乎就是朝着自己过来的。
“夜少爷,家主有请!”陈大有些幽怨地看了夜轩一眼,语气里带着几丝备受打击的味道。
他刚才之所以连招呼都没有打就离开了,就是因为这个年轻人说的话他打击人了。
什么叫境界不高?什么叫不过暗劲巅峰而已?要不是打不赢夜轩,陈大真想一鞋垫子给其招呼上去!这是你对一个明劲武者该说的话吗?
你特么都暗劲巅峰了,居然还对一个明劲的人说自己的境界不高,而且,陈大刚才观察夜轩的脸色,还真的得出了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结论。
那就是,在这个年轻人眼里,真的没觉得暗劲巅峰到底有多高,仿佛在其眼里,暗劲也就稀松平常而已。
这让陈大很牙疼,他苦练几十年,还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达到了如今的境界。结果,一个比自己还年轻二十岁的年轻居然在你面前说,暗劲也不过如此,你说这打击得有多大?
原本陈大是打算最好以后都不在见到夜轩,免得自己哪天心脏承受不住的时候。可是刚才他才转身离开,陈家单位掌权者就给他下了命令,让他把夜轩请过去。
陈大当时就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可是陈家那位又不知道他的情绪,根本给他拒绝的机会。所以,他只得有满脸苦涩走回来。
夜轩大概也知道这个中年男子的承受能力有点差,所以也没打算继续刺激人家,摆了摆手,夜轩直接说道“前面带路!”
这话一出,陈大嘴角又是一阵抽搐,这来请你,你还演上了不是?陈大欲哭无泪,但也没有转身,只是默默地朝着左边走去。
感受着中年男子那无边的怨气,夜轩微微一笑,他也不说话,就乖乖地跟在后面。不是他不想说,实在是他担心,如果他再说话,前面的这个中年男子会不会被自己给气死。
这个时候夜轩才发现,陈家的那一大家子已经不在这里了,而且,许多人有身份的人物似乎也不见了。
这一点夜轩倒是没有感到多奇怪,毕竟是大家族嘛,再怎么做,也无法做到一视同仁。毕竟大家的实力都摆在哪里,孰强孰弱,一目了之!
上层社会永远都讲究实力平等,不达到那个一个级别,有些东西是根本无法参加。就好比现在,留在前院的那些人就是无法进入另外一个层次的。
这就是现实,夜轩对此并不反感。比起自己曾经生活的那种真正丛林环境,大都市可要幸福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