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你可以继续跟随金凤凰,亦或是相信一个陌生人,我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会办到。药方我现在就能写给你,你可以先喝一阵子的汤药,证明我所言非虚,并非骗人,之后,若我能逃过一劫,自有办法找到你们兄弟,到时候,再给你送去另一种解药,如何?”
“你根本不知道沙海是什么地方……”子司低声嘟囔,眼神充斥着几分复杂,好似沙海是个有去无回的地狱。但是对于这个女人或许身份高贵,能够派人找到他们兄弟的下落这一点,他不再存疑。
“放我孤身一人,或许还比被金凤凰挟制来的更好些。”她耸肩轻笑,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清楚的音量说笑。“只要瞒过今晚就行。”
子司不说话,那双眼依旧火热。
秦长安在赌,赌他最后一点同情心,赌他没有被金凤凰荼毒的失去最后一分人性。她低下头,垂眸,双手覆上自己明显的腹部。“我可不希望被她下毒,毕竟我还有孕在身,无论如何,我要保护我的孩子。”
最终,她赢了。
子司走了出去,然后领着哥哥子书一道进来,兄弟俩窃窃私语,但显然兄弟俩之间,子司更有主见。
秦长安不由地有些庆幸,有时候,侥幸也是一种运气。
子书最终也点了头,但还是一步步朝着坐在床上的她走来,她的心悬在半空,但脸上依旧十分镇定自如。
“药方呢?”
从衣袖里取出来,趁着他们商量的时候,她已经写好了一张解毒的药方,递给他。
子书看也不看,直接塞入皮革内心的暗袋之中,毕竟眼前这个中原女人看起来实在娇弱,仿佛他只要一拳就能打死她一般,他想不出来她有胆子欺骗他们的理由。
“如果你能在沙海里活下来,但把今晚所说的都忘了,不再派人打听我们兄弟的下落,我们怎么找你?”子书又问,到时候,他们不但没有品尝到这么美丽女人的滋味,反而被人耍的团团转,最终还是被金凤凰紧紧抓在手里,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子司上下打量了秦长安一眼:“你身上的那块玉佩,给我们。”
秦长安头上的几件首饰,早已随着马车丢了出去,只剩下一根流云簪束发,再者,暴露在外面的,最显眼的就是腰际挂着的麒麟玉了。
麒麟玉如今几乎周身都是通红的,点点红斑早已连接成一片,头一回看到的人肯定不会相信,这块玉佩原本是翠玉。
换做平时,她万万舍不得拿出麒麟玉来,说也可笑,她此刻身上所剩的首饰,除了手腕上几年前长公主赠与的跟龙厉一套的黄金龙凤手环之外,无论是流云簪还是麒麟玉或者是手指上唯一的一枚永生花戒指,全都是他赠予的,不到生死关头,她不想舍弃。
但是想了想,她还是取下了麒麟玉,看样子,他们对她能不能活下来也抱有很大的怀疑,但只要有一分生机,他们也不想再被金凤凰操控了吧。因此,他们想拿到她的信物,总比手上没有象征她身份的任何东西,傻傻等待她派人来找他们解毒来得强,想想,情有可原。
另一方面,如果他们起了把麒麟玉卖掉换钱的打算,有人发现两兄弟手上的麒麟玉,难免会走漏消息,方便让人顺着线索找到她所在的地方。
麒麟玉一到兄弟手里,他们不再多话,更不曾背信弃义翻脸不认人,用身体力行证明三天前所说那句令人毛骨悚然的“一起”有多可怕。
三人相顾无言,又等了一会儿,秦长安才想到什么,轻声问道。“金凤凰真的毁容了吗?”
她适时地转移话题,免得让他们两个再度起了色心。
“不知道。”哥哥子书老实说,看向弟弟子司,仿佛期待子司给出不一样的答案。
“我也不知道,就连睡觉她也戴着面纱。”子司面无表情地说,虽然看不到金凤凰完整的容貌,但是她骨子里的魅力,就是能吸引男人,因此,他们赔上了五年时间,虽然后悔,却也怪不得别人。
她径自沉思,若不是容貌被毁,何必连睡觉都蒙着脸?不过,如今她对金凤凰为何会变成如此心狠手辣,暂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要应付一个心理阴暗的人,难度更大些。
“我怀孕了,有点累,可以先睡了吗?”秦长安问的很坦诚,比起在宫里那一段嗜吃嗜睡的日子,她当真需要休息,好好睡一觉,迅速恢复体力,面对明日的下一个难关。
两个男人面面相觑,没说什么,讶异于这个年轻女人对他们的信任,毕竟,他们在三天前,还是心心念念想着要跟她睡觉的。
她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隐约听到屋内有人走动,已经是清晨时分,金凤凰跟他们一道上路的时候,还不忘笑着调侃。
“小白兔的味道怎么样?”
子司自顾自地丢下一句:“如果人醒来就更好了。”没有太多情绪,似乎不曾彻底餍足,又似乎只是单纯的抱怨。
说完了,拉过睁着眼却没有表情的秦长安,她身上的衣裳虽然穿好了,还是有很多褶皱,仿佛昨晚被人狠狠蹂躏过一般。
金凤凰那双媚眼仔细看了看,子司似乎尝到了一点甜头,当真把人当成是自己的玩具一般,小心翼翼地抱上马背,不过正因为如此,她才扫除了一点疑心。
子司太过年轻,因为一夜露水情缘而生出一点怜香惜玉之心,反而证明昨晚当真把人吃的干干净净。
可惜啊,上头有命令把人直接丢在沙海,他们太清楚沙海是什么地方,就凭秦长安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在里面逃出生天?看样子,子司恐怕有点舍不得了吧。
金凤凰一向骄傲,她自诩自己的那些入幕之宾,全都被她吃的死死的,他们身材很好,样貌出色,但却如其他魅族男人一样,脑子一般,不太够用。
只是当不久之后,她知道正是这一对留在自己身边已有五年之久的兄弟欺骗了她,给秦长安一个便利,甚至偷偷打定主意要抛弃她远走高飞的时候,自然十分震惊意外。
天黑了,他们终于赶到了沙海。
所谓沙海,看上去很寻常,只是一片沙漠而已,天上一片星空,凉风习习,沙漠的晚上着实有点冷。
他们已经下了马,金凤凰和子书在前头走,子司拉着秦长安跟在后面,又走了好一段路,坐在马上一动不动难不倒她,唯独现在走在沙漠,那是全新体验,她脚上的绣鞋实在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地方,黄沙早已钻入鞋底,每一步都是煎熬,恨不能马上脱了绣鞋,赤脚走路,可惜她还得继续演戏。
多亏了上次有过经验,知道被摄魂笛控制的人该是何等模样,再加上她无事可做的时候也爱发呆,因此,头脑放空不算难事。
头一回行走在沙漠中,虽然感觉无比陌生,但她心中的困惑却越来越深,至今,她还不曾看到任何可怕的场景,为什么沙海会被他们说的那么可怖?
“好了,就这儿吧。”金凤凰环顾四周,如今天色已黑,但还不算太晚,娇媚的嗓音中透着一股本质的森冷。“子司,别心软,动手吧。”
天色太黑,但秦长安眼前的画面依旧清晰,她看得清楚子司最后一眼的复杂眼神,然后,掏出了腰际皮套里的一把弯月形状的小刀。
秦长安呼吸一窒。
子司抓过她的手臂,近乎粗鲁地把衣袖拉高,然后在她手臂上飞快划了一道,鲜血一滴滴地落下,滴落在沙地上。
金凤凰满意地点头,她无意在这个女人身上耗费太大功夫,也不想理会这对兄弟的于心不忍,只要完成上头的任务,她就可以得到大笔金银以及十个俊男,这才是她真正在意的。
“小白兔,自求多福吧,这个磨炼可不是人人都能通过的。”她动作魅惑地把玩着发梢下的金色叶片,轻轻哼了一声,眼神尽是不屑一顾。“真可惜,要不是天黑了,我还想留在这儿看一出好戏呢。”
一女两男转身就走,谁也不再回头,直到最后,领了边缘处停靠的骏马,扬长而去。
偌大的黑夜之中,漫无边际的沙漠里,动也不动地站着一人。
直到听到马蹄声最终消失的声响,她才卸下了连日来的防备,双腿一软,跪坐在沙地上,手掌撑在沙漠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一整天扮演一个没有表情没有思想的木头娃娃,说简单很简单,说难也难,口渴不能喝水,肚饿不能吃饭,就连被晒得头昏眼花也不能擦擦脸上的汗珠,甚至连呼吸都必须克制,为了瞒住精明的金凤凰,她一刻也不敢放松。
总算把人送走了。
回过神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止血,刚才子司的动作很快,但不曾划得太深,看着流了不少血,也只是为了应付一下眼尖的金凤凰罢了。伤口不曾伤及骨头,再加上她特殊的体质,约莫五天就能结疤。
那对兄弟跟自己,本该是敌人,最终能够有这样的结果,她不曾耗去体力,也不曾受到伤害,已经是幸运至极了。
很快地包扎了下手臂上的伤口,毕竟她的鲜血很宝贵,一旦有人知道她药人体质,说不定一滴血都能卖出天价。
她自嘲地想着,虽然有些疲惫,但好歹昨晚安安稳稳睡了一觉,如今被冷风吹着,思绪更加清明。
沙漠里很难判断方向,就算有了方向,光靠走路,她也难以走出此地。
她不喜欢随意浪费体力。
盯着自己手臂上的伤口,她的脑子再度飞快运转起来,光是把一个从未见过沙漠的人丢在这里,就足够她焦头烂额的,可是为什么要在她手臂上划出一个伤口,让她流血?还有,金凤凰为什么说沙海是一个磨炼?又为什么说她想要看戏,看到是什么好戏?
沙漠里没有人烟,把她丢在这里,想活活地饿死她,还是渴死她?!
望着地上的一滩血迹,一个想法突然从她脑海里飞快闪过,她一时不查,再度抬起眼的时候,双眼已然一片冰霜。
空气里的血腥味,早已被风吹散,但是好似在不远处的角落,有什么东西在悄无声息地靠近,不请自来。
它们,是循着血腥味来的。
细白双耳微微一动,她美眸半眯,依旧看不到任何身影,但这种感觉却是愈发清晰。
在狼嚎声从远处传来的一刹那,她心如明镜,是了,她成了猎物。
沙海最可怕的,不是无边无垠的沙漠,而是……这里最凶狠的野兽——狼。
在沙漠之中,她甚至找不到一棵树遮掩自己的身影,就这么在如雪的皎洁月光下,无所隐藏,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有一只狼,慢慢靠近她,然后,停在约莫三十步之外的距离。
狼似乎对她颇为不以为然,没有马上进攻,而是仰着脖子,仰天长啸。
秦长安借机审视这头狼。
那头巨兽,灰中带黑的杂色皮毛蓬松的很,它的四肢强而有力,尾巴压得很低,然后缓慢扫动。
以目力去测,这头灰狼比她整个人还要庞大,它露出的牙齿惊人的尖锐锋利,那双眼……一只是瞎的,另一只则在黑夜中发着幽幽的绿光。
或许是在地盘争夺战中被另一头野狼抓瞎的,但在野兽的世界,只要不死,那么这些伤痕全都是活生生的勋章。很显然,它战胜了对方,然后,成为了狼群的老大。
秦长安掌心生汗,整个背也早已汗湿,她深深感觉到自己是一块肥肉,因为,这头灰狼的眼神这么告诉她。
上一回面对这般野生野兽的时候,可以追溯到她只有八岁的那年,她被从官奴市场拉过去,在斗兽场跟一头黑豹搏斗,那时候她虽然年幼,但无所畏惧,没有任何累赘,大不了一死,于是乎,就跟黑豹拼了。
可是时隔多年,她依旧可以豁出去跟野狼奋战,但早已没有赢面,毕竟,一头狼或许她还能硬着头皮,勉强应付,但是……
她抬起下巴,看向四面八方把她围住的狼群,粗略估计,至少有十几头。
再者,她挺着一个肚子,动作不如往日敏捷,如何抵御地住一群对她垂涎三尺的狼群?!
右手小心翼翼地探向腰后,感受到手掌下冰冷的凸起,她始终都把金刚锥藏在里衣内,她绝不会认为这些野狼会对她俯首称臣,只因它们骨子里的野性太过狂妄,早已深入骨髓,难以教化。
它们跟白虎、灵隼甚至火狐狸,是完全不同的存在。
拔出金刚锥,轻巧转动,“咔擦”一下,金刚锥瞬间成为一支金枪,她冷眼看向那头领头狼,脸色冷肃凝重。
瞎眼狼似乎没料到她手上会“变出”一件冰冷又金光闪闪的物件,它没见过,更别提金刚锥顶端的那颗金刚石,在月光下闪烁着璀璨的幽光。它当然有所顾忌,但即便如此,它还是不曾后退一步,只是不再往前挪动而已,站在原地,跟她对峙。
以她一人之力,她无法杀死一群狼。但狼的性情她有所了解,不管是人是兽,只要能够将领头狼打趴下,至少可以震慑住其他的野狼,让它们不敢轻举妄动,为自己争取更多逃生的时间。
只要她能熬到天亮,天亮之后,沙漠里必定会有人经过,这些野狼不管是否饿着肚子,都不可能继续留守。
灰狼等了很久,终于打算出击,张开大嘴,露出尖牙,再度嚎叫了一声。一步步靠近,一只眼绿莹莹的宛若鬼火,而另一旁瞎眼旁边的几道深刻抓痕,还未被新生皮毛覆盖,看上去格外惊悚。
争当它凌空跳向她的时候,她早已挥动手中金刚锥,击打在灰狼厚实的背部,把它打的偏离方向,只能落在一旁,对她虎视眈眈,从锋利尖牙下落下的口水,一滴滴滴落,显然,它已经耐心用尽。
下一刻,它再度奋力一扑,秦长安灵敏闪过,却被它咬住手上的左臂,她感受到狼牙下的拉扯,灰狼恨不能生生咬下她一截手臂,她右手紧紧抓住金刚锥,朝着狼的后颈下猛烈刺下。
金刚锥的底部,深入灰狼蓬松的皮毛之下,不费吹灰之力,从它的下颚顶出,垂死之际,才松开了爪牙。
一人一狼一道倒在黄沙之中,生怕灰狼反扑,她不敢懈怠,拔出染血的金刚锥,再度深深刺了一道,这次,贯穿灰狼的肚皮。
再无任何力气,将金刚锥拔出灰狼的身体都办不到,她只觉得一口气提不上来,身子绵软无力,只能瘫倒在地。
沙漠里的风,将细小的风沙卷过来,她仰望着星空,顾不得自己头发脸上都有细沙,宛若死尸般直挺挺地躺着,明明大漠有着独特的夜景,可惜她却没有心情欣赏。
身旁的灰狼早已咽气,从下颚和肚皮里流出来的狼血,渐渐渗透到黄沙之下。
深深吸了一口气,秦长安咬牙拔出金刚锥,环顾一周,果然,狼群虽然把她包围,但看到她杀死了灰狼,只敢不停地发出嚎叫,却不敢进逼。
看来,杀鸡儆猴的效果有了。
在一声接连一声及其凄厉的狼嚎声中,她依稀看到了不远处的火光,住在沙漠旁的人不可能冒险在深夜横渡大漠,这是常识。
她依旧保持警惕,越来越近的火光,是由许多个火把上的光芒组成,好似漂浮在黑夜中的一个个光圈,看到来人不少,再加上狼天生怕火,自然很快驱逐了狼群。
前后都有人手持火把,中间是一只骆驼,驼峰上坐着一个男人,约莫跟龙厉差不多的年纪,身材挺拔不群的男人,长相称不上有多俊帅,刀凿般的容颜线条冷硬,一双黑眸更冷的宛若结冰的湖水。
男人看得第一眼,不是她,而是那头重伤而死的灰狼,眼睛一眯,流露敌意。“去看看,死了吗?”
手下走到灰狼尸体旁边,查看一番,点头回应。“主爷,这头狼死了。”
“把牙齿给我拔了。”他冷冷地发号施令,然后,才把目光放在秦长安的身上,淡淡说道。“把人带回去。”
秦长安并未挣扎。
寡不敌众是一方面,再者,她刚才在跟灰狼搏斗的时候,似乎动了胎气,她感受到腹中的不适,如今迫切需要的就是休息,而非争个鱼死网破。
她翻身坐在另一头骆驼上,右手始终紧紧抓着金刚锥,一行人行走在宽阔无边的大漠之中,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来到一片绿洲。
绿洲不大,宛若一个小村镇,麻雀虽小,五脏齐全,有一些商铺和酒楼。最东边还有一座楼,跟这些商铺酒楼保持了一段距离,看不出是作何用处,建有三层,称不上多么华丽辉煌,但是越往里面走,才发现别有洞天,越觉得跟外面的朴实无华相差甚远。
男人睇着秦长安,嘴角残留一分冷意。“既然你通过了这次试炼,我暂且留你一命,纵然你心中有无数个疑惑,我也不打算跟你秉烛夜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