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思荷摇摇头,但过了会儿,却又无声地点点头。“本宫是在一次回娘家的路上,遇见了这个卖身葬父的少女,见她被地痞混子看上,在街巷上闹得无比凄惨,本宫才给了她赎身的银子,本没有要她卖身当奴婢的意思,毕竟蒋家不缺丫鬟。只是这丫头很是死心眼,追着本宫的马车跑了几里路,追到蒋家门口,还当众跪求,要当牛做马来报恩。本宫一时心软,再说她已经被当地地痞盯上,本宫能救得了她一时,却救不了她一世,还不如让她成为蒋家的丫鬟,那些地痞虽然混账,但没人敢惹上蒋家。”
“所以您就让她成为您的贴身丫鬟了?”
“不是。本宫本来就有用了多年的丫鬟,她一开始只是在蒋家当刚粗活的丫鬟,半年下来,管事对她赞不绝口,便升为了二等丫鬟。又过了些日子,本宫身边有个丫鬟年纪大了,向来忠心耿耿,就把她嫁出去了。正需要人顶替,蒋家的管事便推荐了做事勤快的舒燕,让本宫先用着看,若是不喜欢再换人。说来也巧,相处下来,本宫发现舒燕居然还认字,心思细腻,也懂一些女儿家的小趣味,就把她留下来了。知道下毒的人必定是万分亲近的身边人,但即便做好了心理准备,听到是舒燕动的手,本宫还是万分心寒。”
“我明白这种感受,您是她的恩人,她却恩将仇报,甚至下了这么歹毒的药。”
“本宫滑胎之后,心中难受,却又不想在宁王面前示弱,想表现的跟那些经不起打击的柔弱女人不一样。是舒燕绞尽脑汁搜罗民间的笑花,在彻夜难眠的时候讲给本宫听,就为了本宫一展愁容,是她陪本宫度过那段难过的日子。本宫记在心里,在她二十岁的那年,为她找了一户好人家,还给了不薄的嫁妆。”蒋思荷咬紧牙关地说,脸色愈发惨白。“这几年,本宫自认从未苛待过舒燕,她当然没有背叛本宫的理由,除了一条……”
“舒燕其实是楚白霜的人?”
蒋思荷十分懊悔:“没错,本宫也是几天前才知道,舒燕根本就不是什么下等人家的女儿,而是楚白霜落魄的远方表妹。先前一直寄养在楚家,跟楚白霜交好,从小就伺候楚白霜这位表姐,但很少出门,所以不为人知。”
“您已经跟舒燕对质过了?”
“本宫做事向来公私分明,没有证据的话,从不乱说,更不爱造谣。”
秦长安浅浅一笑,神态透着潇洒。“我信。”
蒋思荷心中一热,眼神黯然几许,连自己都觉得诧异,从小到大,她过分老成古板的性子,就不得家人喜爱,被长辈看重是一回事,但兄弟姐妹全都跟她不亲。甚至,连闺中密友都找不到一人,她在记事起就被灌输了一个观念,那便是她不必亲近温和,只要做好她该做的事就行。
朋友……她从未奢望过,也不觉得自己需要一个朋友。
但其实,只是她自以为的,人,是需要有朋友的。
“本宫的病,还要多久?”她轻轻抚上自己的脸,有些怀念原本的容貌,即便她不看重美色,也知道不是凭借美貌才坐上皇后的位子,但哪个女人能容忍自己被对手恶意摧毁?
“顺利的话,半年就足够。”秦长安据实以告。
“本宫要谢谢你。”
秦长安无言地望向她,虽然蒋思荷的脸上没有挂着如沐春风的笑容,还是表情冷淡,反而显得真诚。
“本宫对你刮目相看,你居然敢说出你就是善妒这句话,口是心非的人太多了,你真是一股清流。”
“我跟皇后不同,您是谨守女德的大家闺秀,我不一样,我是平民出身,自然没那么多顾忌……嫉妒是人之常情,是跟七情六欲一样再正常不过的情绪,特别是在夫妻之间,感情之间,本就不容别人插足。”
这一番理论,是蒋思荷头一回听人说起,毕竟她从小接触的就是名门望族,出嫁后又是面对的那些后宫妃嫔和王府的后院,清冷的面孔上闪过一道迷惘。
“若没有被楚白霜如此伤害,本宫或许一辈子都会认为这是滑天下之大稽的谬论,是最可笑的笑话,如今听着,反而让心情好上许多。”
蒋思荷难得绽放一抹平静的笑容,亲自送了秦长安几步,直到宫殿的门口,她才说道。“今日之后,楚白霜势必要记恨上你,你难道不担心?”
“皇后不是说要谢谢我吗?”秦长安眼若寒星,轻忽一笑。
蒋思荷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下巴轻轻一点,转过头,“送送靖王妃。”
坐在回去的轿子里,秦长安扶着额头,闭着眼,若有所思。
蒋思荷跟楚白霜,若她要选择一方,她宁可选择铁面无私看似清高的蒋思荷,至少,她不会两面三刀,虚情假意作为玩弄人的手段。
但想到自己曾经救过一次的楚白霜是那种女人,她的心中居然生出一股怅然。
白银掀开帘子,问道。“主子,去哪里?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在城内兜了一圈了。”
“去飞鸿场。”她眼也不睁。
飞鸿场,是京城最大供贵族的少爷小姐来学骑射的场地,一边是跑马场,养着几十匹上等骏马,贵族们闲暇时候,来这里骑马解闷。而另一边则是射箭的地方,在金雁王朝,骑射在大户之家颇为流行,不论男女。
“哎呦,您是靖王妃吧,贵人来访,有失远迎,您的光临,蓬荜生辉啊……”飞鸿场的老板急匆匆地跑过来,恭维地溜须拍马。
“老板,我们王妃只想安静的射箭。”
“是,今日本来射箭场的客人也不多,小的给您安排一个特别清净的位子,不知您善用什么分量的弓箭,不如跟随小的来挑选一下?”
须臾之后,秦长安来到了空旷的射箭场,她挑了一把男子用的弓箭,她虽然纤瘦,但力气却不小,所以能用弩箭,但不只是能用弩箭而已。
身边的白银也选了一把,当秦长安让她也挑选的时候,她的确是大吃一惊的。
“主子,您真的要跟我比试一场?”
“对于你而言,不就是小试牛刀?”
白银笑了。“您夸奖了,我是习武之人,但江湖人练武,俗话说,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那是绝无仅有的。练武,是一件漫长又枯燥的事情,往往要学个好些年才有小有所成,擅长一件兵器就算不错了。向我,从小练得就是软剑,这是最拿得出手的,其次是暗器,最差的就是赤手空拳的拳脚功夫。至于这射箭,充其量也就是会而已,不见得是您的对手。”
“可是跟你比软剑,可不铁定输了?我来飞鸿场,就是想赢的。”她朝着白银眨了眨眼睛,定下了位置,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白银见状,也不再推脱,站在秦长安身侧,望向前方的箭靶。
“先来个十局。”秦长安已然握紧了手里的弓,准确地架上箭,话音未落,箭已离弦而去。
正中红心。
白银不慌不忙地跟上,箭朝着前方而去,虽然不到红心,但也只是稍稍偏了一分而已。
秦长安的唇角无声勾起,挑了挑眉,好整以暇地看向白银。“也不赖嘛,再来。”
“跟您比,还是差了些。”白银老实地说。“不过,我还是第一回亲眼看您射箭,竟然是百步穿杨。”
“年幼学医,必须静下心来,背诵记忆几百种药材,冗长的药理更是极为无聊,毕竟是小孩子,谁不贪玩?幸好我二哥把我当成是弟弟一样带着,摸鱼捉虾、上墙爬树,甚至还教我擒拿和射箭。在这些上面花光了顽劣和力气,才能安静地投入到学医的枯燥时光里去。”秦长安从脚边的箭筒里取出一箭,五月的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柔化了她精致的眉眼,眉心处那一点红,熠熠生辉,犹如红玉。
下一箭,又是不偏不倚,射中了箭靶中心。
白银眼波一闪,没说什么,身为习武之人,每个人都有胜负心,她倒是不懂迎合拍马那一套,全力以赴,并不会放水。
十局下来,秦长安九中,白银六中。
“还说不擅长,幸好我长了个心眼,才没输给你。”秦长安笑眯眯地说。
“您是有心事吗?才想要用射箭来发泄。”白银洞察敏锐。
“宫里那些个女人,实在烦人,勾心斗角也就算了,算计到孩子头上去,每每听到这种事,我就不能忍。”她眼神微微黯然,提起空了的箭筒:“我可不想走她们的老路,成为她们一样的人,这不是迁怒又是什么?”
白银无言地望向她,沉默了许久,才问了句。“您自然不会,可是王爷知道您是怎么想的吗?”
秦长安不耐烦地挥挥手。“不谈他。”一副还在气头上的样子。
白银误以为他们还在冷战中,可是又不知该劝什么,只能跟在秦长安身后,往外面走去。
迎面走来一人,白色锦袍,头戴银冠,宛若清风朗月般,玉树临风,气质从容,只是比起以往,那双温暖的眼睛里却带着三分漠然和疏离。
凌云在不远处看到了秦长安,本来不打算跟一个已婚少妇有过多的往来,但只不过匆匆瞥了一眼,目光就再也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她身着华丽典雅的衣裙,并未穿专门利于射箭的利落劲装,长裙广袖,出现在射箭场上,多少有些违和,好似是贵族夫人前来玩乐解闷,打发时间而已。
但没想到她射箭的结果,却是一支接连一支准确无误地射中红心,凌云心中震愕,本打算离开的脚步,牢牢地钉在地上。
不但是结果惊人,而且她拉弓射箭的姿势透着一种男子都望尘莫及的潇洒和从容,哪怕头上珠玉环绕,也不再像是那些奢华腐朽的贵族女子,仿佛让凌云瞬间置身于苍茫的战场,而眼前的也不再是个贵夫人,而是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将军。
当他的眼神定在秦长安的脸上,疏离褪下,闪过一丝激赏,他唇边生笑,原本稍显清冷的俊脸上,一刹那春临大地,犹如温煦春风拂面而来。
“陆夫人,真巧。”
生生咽下“温公子”三个字,秦长安将手里的箭筒递给白银,示意她拿过去,她打量一眼今日的凌云,虽然还是身着白衣,是个翩翩公子,但眼下有一团青黑,带些憔悴。
“凌当家,你脸色不好,可是晚上难以入眠?”
一道深沉自眼底一闪即逝,他脸上笑意不改,依旧是温声问道。“陆夫人的这双眼睛,可谓是火眼金睛,凌某这几日的确太过劳累,睡得不好。”
“你向来被失眠症所扰?”
凌云却摇了摇头,自如回应。“并非如此,只是事务繁忙的时候,才会如此。”
秦长安沉默了,看来他的确该是因为失去记忆,改变了他身为质子多思多虑的习惯,连带着缓解了他较为严重的失眠症。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没了那尴尬的南阳皇子身份,不必参与到诡谲多变的皇权争斗之中,反而能让他睡个好觉,也不会再让他时时刻刻身处险境。
可是,当一个商人,真就是温如意想要的人生吗?
凌云静静地望向眼前若有所思的女子,她看上去极为年轻,许是还不满二十岁,但那双眼犹如一泓清泉,明亮的时候让人心悸,绚烂的时候令人飞扬,黯然的时候又要人神伤……甚至,就这么默然凝望的时刻,他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他们曾经见过面,有些遥远……
“陆夫人买下了凌某手下的几百斤药材,若是今日有空,凌某想答谢您,在酒楼摆一桌酒席——”
“凌当家,今日我没空。”秦长安却淡淡一笑,打断了他的话,若是被龙厉知道他们私下一起同桌吃饭,那人的脾气上来,足够她头疼的了。
凌云心中溢出一股失望:“那实在是不凑巧,凌某五天后就要离开,若您在这五日里有空,随时都可以派人通知我,凌某只是想聊表谢意。”
秦长安默默地想,眼前的男人明明是温如意的身体,但给她的感觉却不太一样了,他虽然初入商场,但客套的语气,很难再让自己想起曾经被自己视为世间一股清流的温如意。
“凌当家是地道的北漠人吗?似乎跟我见过的北漠人不太相似。”
“实不相瞒,我也不太清楚。”
“不清楚?”
“在外游历的时候,常常有人说我像是小周国的人,只是我连自己是哪国的国人都想不起来。在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获救,在大哥的凌家堡里养伤——”他指了指自己的后脑勺,坦然一笑。“大夫说我这儿受伤了,所以也许一辈子都想不起过去的事了,一转眼四年过去,偶尔也曾有一些片段犹如水中月、梦中花在脑海中一闪即逝,却也仅限于此。”
“那些是什么片段呢?”
“有阳光,有花香,还有渔船从远处的海边驶来……”他莞尔,俊颜愉悦许多。“还有一双手。”
她的眼神温柔,只有她清楚,那是南阳国的景象,是他二十年里梦寐以求的故乡啊。但听到后半句,她却一头雾水。
“手?”她愣住。
“一双女子的手,替我泡了一杯桑葚水,每次我想看,到底她是谁,却从来都无法看清她的容颜。”他的眼底起起伏伏,藏着很多情绪。“她给我带来的感觉很奇妙,但每次做完这个梦,我便很安心——”
秦长安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他说的人是她吗?!她不就是给他泡过桑葚水的吗?因为南阳人平日喜爱以桑葚泡水,她在游记上看到的,每次他来周家酒肆,她就专门用晒干的桑葚给他冲泡,她记得每次他都很高兴。
“没有其他的了?”他所记挂着的皇权呢?他韬光养晦打算的复仇大计呢?全都在记忆最深处被隐藏了吗?连一个片段都没再浮现了吗?
“没有了,我甚至不知自己是否还有亲人,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喜欢的女子,或者有没有成亲了,可有妻子孩子……但大哥悬赏了一年,无人前来跟我相认,后来也就这么算了。”
秦长安无奈地想,凌家堡堡主在北漠悬赏有什么用?还不如在金雁王朝,至少能有几个人认得温如意呢!到了北漠,温如意不就是个谁也不认识的陌生人吗?
她脸上的一抹了然和懊恼并存,却尽数落在凌云的眼里,心中那一抹复杂古怪的情绪,再度无声荡漾开来。
他脱口而出:“陆夫人认识凌某?”
秦长安不敢置信地撑大眼眸,原本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被他一句话击打中心坎,脑袋轰然一声炸开。
她很想告诉他,告诉他过去的一切,关于他的种种,可是……运筹帷幄,如履薄冰,重新投身到混乱不堪的南阳皇室,会比他如今当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率性而活更好吗?他明明快要回到南阳境内,却被伏击,身边的随从没有留下一个活口,既然不是龙厉下的毒手,又能是谁,对一个质子起了这么重的杀心?她怀疑正是南阳皇族派来的,若对方知道温如意没死,想必不会善罢甘休。
南阳皇室各位皇子,都是荒唐而狠毒的,她寻思着,兴许这些年大大小小的狙杀没停过,但因为温如意要回国了,是最能撼动时局的一人,像这样倾巢而出直接杀掉所有人的举动,倒是罕见。
这么急进,不管不顾在金雁王朝的境内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难道他们就不怕王朝追究?
可是四年来,此事终究是没能给个说法,抓到了服罪的,据说只是劫财杀人的江湖惯犯,而这样的结果,传到南阳去,竟然石沉大海,根本无人在意。
她的心紧缩着,脸色一白,但还是低声说。“不认识,只是有些好奇。凌当家,就算你回去凌家堡,也只是遣散众人,凌家堡不复存在,你这个大当家名存实亡,何不在金雁王朝另起炉灶?”
凌云怔怔地望向她,一言不发。
“我没别的意思。”她笑着解释。
他急忙说道。“陆夫人说到凌某心里去了,其实我也觉得在北漠,自己没什么归属感,恐怕真的不是北漠人。这次来金雁王朝交接货物,在这儿生活了一个月,反而看着京城的繁华景象,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更适合这儿的生活。”
当然,你可是在这里生活了整整二十年啊,哪怕记忆遗失了,习惯是深入骨髓的,一时之间改不了。
她又问:“若是有朝一日你知道自己是哪国人,而你并非是普通百姓,身上有很多麻烦事,甚至还有敌手想要取你性命,你会回去吗?”
从来没人问的这么具体,这么有指向性,凌云心中咯噔一声,但面不改色,徐徐笑道。“即便如此,也好过做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吧。就算回去了是九死一生,但若那就是我的使命,是我的责任,我就没理由当一个逃兵。”
那一瞬间,秦长安犹如当头一棒,若他说不想,她必定会竭尽全力帮温如意获得富足安宁的生活,只求一个圆满,帮他没有太多理由,正如当年他也这么对她。可是,他偏偏说了相反的答案。
但震惊之余,她却又难掩欣慰之情,似乎温如意会这么说,本该如此。
家国天下,使命责任,若他可以轻易抛下,就不会在金雁王朝蛰伏了二十年之久,还是心心念念动用各方力量,一定要回去。
那个腐朽而混乱的南阳国,是他心中无可取代的故乡啊,他身为皇子,即便是年幼就被抛弃,却还是想要改变南阳的现状。
秦长安这么想着,心中无比动容,却又交织着复杂的矛盾心情,久久地凝望着眼前似陌生又熟悉的温如意,无声地绽放唇边的笑容。“你是个有担当的男子,这样,很好。”
这几年来,虽然凌云试图按照收留他的凌家堡堡主的意愿,帮忙打理凌家堡的事,而在堡主死后,他继承了大当家的位子,想为在风雨中岌岌可危的凌家堡再做一些事,好将堡主救他一命的恩情偿还。但这种商人的生活,即便万分忙碌,也无法填补内心深处无法言喻的空虚,甚至,他极为迷惘,不知在凌家堡彻底成为过去之后,他又该何去何从。
他没想过会看到这样的笑容,宛若拨开乌云之后的那一缕阳光,将他在堡主死后惨淡无比的道路照亮,他心中一动,星星点点的暖意,侵入他的肌肤,他不由自主地想要追随那双带笑的美丽眼睛,再多看几眼,再看久一些……
下一刻,耳畔警钟长鸣,他猛地收回了胶着的视线,不想被当成是贪图美色的登徒子,可是对此刻的反应极为震惊。
他根本就从未对任何姑娘家动过心,不是他有多么清心寡欲,而是在未曾弄清身份之前,他不想在甚至不知自己名字年纪的情况下,仓促成婚,害了人家。
而眼前的女人,不过见了两次而已,不过是生意上的主顾罢了,他们之间并无可能,更别说她还是有夫之妇。
绝不能再错下去。
“凌当家,你也知道我是做药材生意的,我认识一位医术高明的大夫,也许能治好你的失忆症。”她指的是师父周奉严,毕竟此事她要避嫌。
“凌某看过好几个大夫了,但结论都是一样的,更何况凌某几天后就要走了……”他温文有礼地婉拒。“不过还是多谢陆夫人的心意。”
秦长安的脸上浮现失望,同时清楚如果她过度热情,不单会让他怀疑,更会遭来厌恶反感,便浅浅一笑,点头道。“如果你在走之前改变想法,随时可以派人通知一声,我很乐意为你牵线搭桥。”
说完,她便跟凌云辞别。
凌云站在一旁,彬彬有礼地目送着她离开射箭场,来到金雁王朝,他险些怀疑前生是否便是在金雁王朝开始的,看着本该觉得陌生新奇的风土人情,却是一派平静,毫无波澜。
一阵清风,将些许奇异的气味吹到他的面前,那是很清淡的药香味,而且——他似乎在何处,曾经闻到过这种味道。
他久久地伫立在风中,在脑海中搜罗,到底是在何时何地他嗅闻过?又为何单独对这种气味记忆深刻?
他默默地闭上眼,清风吹起银冠束起的长发,那张温润如玉、俊秀疏离的脸上,突然因为想起什么,而陷入挣扎,双眉紧锁。
那股味道……似乎是他曾经在梦中感受到的,是那双替他斟泡桑葚水的纤纤玉手的主人!是那个女子身上的气味!
若是脂粉或是熏香,富贵女子身上几乎个个都有,但是药香味却不常见。出现在经营药材生意的陆夫人身上,的确是理所应当的,可是药材的气味也分千百种,为何唯独跟他梦中的那个看不到容貌年纪的女子相同?
一个大胆而荒谬的想法,飞快闪过脑海,他终于再也沉不住气,转身快步追过去,只是秦长安已然坐上马车,离他有一段距离了。
马车远离的画面,烙印在自己眼里,一种这几年始终都压抑在心底的渴望,再也压不住了,蠢蠢欲动起来。
他到底是谁?哪国人士?多大年纪?何种身份?在这世上可有家人抑或孑然一身?
还有……是否那位陆夫人,当真是自己的故人?若是,为何她不跟他坦承真相?若不是,为何一个陌生人能让他的心里产生轩然大波?
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
飞鸿场的老板正在门外收拾刚运来的马草,看到凌云目视远方的身影,笑着打趣道。
“凌当家,你送来的两匹马不错,北漠的品种就是优良,可惜数量太少。若是以后你还来金雁王朝,我一定跟你继续合作。”
凌云闻所未闻,还陷入在自己的思考之中,直到老板走到他的身侧,拍了拍他的肩膀,调侃道。
“你看京城的达官贵人、贵族男女,多的是来光顾我这里,你是北漠远道而来的客人,能在这儿见到同乡,也算是缘分了。刚才见你们在说话,我不好前去打扰,如今人走了,凌当家,跟我说说吧,你是怎么认识靖王妃的?难道你也跟她做过生意?据说那位在北漠也是点石成金的,经商很有手腕。”
“靖王妃?”凌云不敢置信,一把抓住他,非要问个清楚。
“你难道在外面待得久了,还不知道呢?你这可不行啊,我们当商人的,就要眼看四方,耳听八方,消息一定要灵通啊。你们北漠的长安郡主,嫁到金雁王朝来当和亲王妃,嫁给了我们的靖王爷,这可是一个半月前的事了。”
她是长安郡主?凌云满心混乱,既然她是秦长安,又是嫁给靖王龙厉为妻,为何偏偏在他面前,她却说她姓陆?!
既然是靖王妃,就算替靖王爷打理名下的产业,多的是上等的进货渠道,怎么可能找上自己?虽然他对凌家堡的货品有信心,但毕竟凌家堡在北漠的名誉毁损,靖王妃怎么会突然找上自己进货?
除非一个答案,她果然是认识他,而且关系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