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伊芙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她睡眼惺忪,一边理着头发一边前去开门。
“我就猜你还在睡觉。”站在门外的是雪莉尔,她的神色有点古怪。
“怎么了,又发生了什么事?”伊芙问。
“昨晚上的那群人来了,你过来看。”雪莉尔进了屋子,让伊芙也跟着自己去到窗边,“别开窗帘,你就从这里看——”
伊芙透过窗帘的缝隙,看到了花园中的景象:此时,那些青年们还站在砖石空地上,正排着列队卖力地训练呢。
“我得出去了。”伊芙揉了揉脸颊,好让自己清醒一些。
她简单地洗漱了一番,雪莉尔帮她绑好了头发,而当她穿好外套的时候,敏希仍在床上呼呼大睡。
今天天气不错,但空气仍很寒冷,由于山崖地势较高,有时云朵会从头顶不远处飘过——慵懒而又轻盈,它们白得扎眼,在阳光下变换着形状。
伊芙今天穿的是一套深灰色的骑马装,这也是她现在能找到最便于行动的装束了。当她来到花园的时候,不仅只有那十几名青年,老公爵康森德与科密诺家的管家奥勒森也在。
“你来了。”康森德说,“我们正在给这群孩子们演示剑术呢。”
“您也会剑术?”伊芙问他。
“当然会一些,你也不想想,瞻隆苑是谁家开的。”康森德说,“但北方的流派又和南方不同,所以我们也只是演示。”
“康森德先生,现在伊芙小姐来了……可以换人了吗?”站在队组前排的伯米希说道。
“你们就是想来看她的对吧,我当然知道。”康森德笑了起来,他将一柄训练剑给了伊芙,“拿着这个,我来当你的陪练,先来看看你们圣丰岳的流派如何。”
“你确定?”伊芙有些不相信他。
“哦,忘记说了,为确保这些孩子们能够看清,咱们就用半速对练。”他补充道。
“那好,先试试看。”
事实证明,康森德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示范者,他虽不是一个剑术高手,但好在能说会道,在解析剑招与套路方面,他虽不专业,却也能将那些他从未见过的招式说出几分的道理来。
“很好,就是这样——对手的破绽有时并非真正的破绽,而是一种伪装,她在等你露出破绽呢。”
“看,这就是力量上的压制,现实就是如此不讲理,任凭你勤学苦练,却抵不过这力士的沉重一击。”
“你们瞧,她这一式融汇了烟峰的剑技以及东方的弯刀术,一把长剑舞得就如匕首一样,迅速有力而又致命,试问你们谁有这样的体力?”康森德说完,用手指敲了敲伊芙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剑,面不改色地说道,“所以我倒是觉得,这种招式或许并不适用于普通人,想必这位聪明的女骑士还有更好的招数没使出来,咱们再试……”
老公爵的幽默实在是深得人心,而伊芙对于剑术的灵活掌控却又是让伯米希感慨了一阵子,如今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与这位真正的“天才”相比,差距究竟有多大。
“决斗场和战场并不一样,所以你们要明确,自己以后到底要去向何方。”在对练的中场休息时,伊芙坐在花坛边沿上,用古弗兰托语对这些年轻人说,“在剑术方面,我有两位老师,他们对我要求严格,其中一位曾对我说过——剑术上的对决正如命运本身,流派与套路能让你稳扎稳打,而出其不意才是其中的精髓;而另一位老师又对我这样说——运用剑术就如同画一幅画作,要如何画得生动而富有细节?可能不仅要努力提升画技,还要时刻留意观察生活中的琐事,并从经验中寻找灵感、从‘领悟’中获得提升——所谓的‘万事相通’。”
对于这群埃尔夫兰人来说,古弗兰托语显然比克利金语更容易理解,但此时伊芙所说的这些话,却都令他们陷入了沉思之中。
临近中午的时候,派洛斯来了,他带来了热茶和点心。伯米希将他的那些同伴们打发走了之后,这才回到花园的石桌旁,和伊芙、康森德一起坐下,在户外喝茶聊天。
“罗尔什今天没来。”伊芙说。
“我邀请过了,但他说不想来。”伯米希说,“我想这应该不是我的问题。”
“还请别担心,我家少爷就是这样的性格。”派洛斯说。
“所以你是知道实情的对不对?”伊芙突然想到。
“您所说的‘实情’是指什么呢?”
“我们第一次见罗尔什的时候,他还是一身仆人的装扮,也干着仆人的工作,隐世贵族们是不是都有一些……奇怪的癖好?”康森德说。
“您说的对,他们父子都有些与众不同。”
“我想问罗尔什的身世——他的性格和李托斯一点都不像,这其中是有着什么特殊原因吗?”
“的确如此。”
“所以究竟是什么呢,是能说还是不能说呢?”康森德问。他对此人拐弯抹角的态度有些不满。
“我想,应该是可以说的。”
至此,这位“菲拉奥拉兰-塔克拉塔巴”终于准备说点有营养的话了。
也许是八年前,也许是十年前,总之,在年幼的罗尔什的印象中,母亲总是很喜欢喝酒的。在那时,她年轻漂亮,又去过名校读书,是一个聪明又有主见的女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从毕业之后就一直隐居在这样的一个偏僻小镇里。
听别人说,她是受了“情伤”,一直活在过去的世界里没办法走出来。
“我倒是宁愿做一辈子的瞎子。”她对自己的儿子说——又或是自言自语,“他曾经的确给过我一双明亮的眼,而后却又收回了它,我不清楚,自己曾经看到的那些事物是否都是错觉。”
她读诗,读许多高雅与晦涩的书,她从不吝啬花钱,可人们却不知她的钱从哪来。许多人追求她,迷恋她的美貌,可她却总对那些追求者说一些刻薄的话,直到他们自惭形秽、败兴而归。
有一天,罗尔什从寄宿学校里回来了,却不是放假的日子。这位母亲放下手中的书本,一打开门,就看到自家的儿子低着脑袋站在门外——他衣服上沾染了不少的泥土,就连衣领的扣子也不见了,母亲脱下他的衬衫,发现他身上还有着不少的淤青。
“怎么,你在学校里受欺负了?”母亲柔声细语。她是那样地年轻,即便不怎么出门,她的脸上也带着淡淡的胭脂的香气。
罗尔什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进了屋子,回了自己的房间。
对于本地的学生来说,罗尔什的确是一个好欺负的对象——他口音奇怪,又细皮嫩肉,家里物质条件还不错,却没什么背景,总之,他的这些条件是很容易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嫉妒的。
为了解情况,罗尔什的母亲第二天去了学校,问过了儿子的老师与同学,而在经过了解之后她才知道,在昨天下午,是高年级的学生联合了几个校外的青年人,将罗尔什打了一顿——为了逼他交出本月的生活费。
这位母亲不清楚这种霸凌行为究竟持续了多久,总体上说,她还是对自己的孩子缺乏一些了解。而这件事又要怎么处理呢?作为母亲,或许该为儿子讨一些公道才对,可她却又偏偏不擅长这些,难道要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去和那些无所事事又缺乏教养的青年人当面对峙吗?
她回到了家,默默地哭了一场,罗尔什看到她这样,反而开始安慰起母亲来了,说自己没事。
在此之后的半年的时间里,罗尔什都没再去上学,作为一个半大的孩子,他乐得如此,倒也并不担心自己的学业与前途。
一天晚上,这位母亲喝了一些酒,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她的眼睛是那样地娇艳,罗尔什觉得,仿佛她身上的酒气也因此变得好闻了一些。
“我的好儿子。”她对罗尔什说道,“你想不想去见见父亲?”
罗尔什下意识地摇了摇头。虽说今天母亲主动提起了这个人,但罗尔什觉得这可能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很有钱,有一座大城堡,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也许会喜欢你,你在那里绝对不会受欺负。你真的不想去见见他?”
“原来他那么厉害。”罗尔什有些被说动了,可他又隐约意识到,母亲似乎是想把自己送走,所以他问:“到时候……咱们会一起去的,对吗?”
“他会喜欢你,但不一定会想见我。”她的眼中满是无力与疲乏,“你要自己去。”
“所以,您是不想要我了吗?”
“当然不是,我可从来没那么想过。”她将儿子拥进了怀里,“可我也没什么办法,以后说不定还要靠你来拉我一把呢。”
李托斯·德巴尔卡——她知道这个男人的真名,也知道他住在哪里,毕竟,这座小镇就离那里不远,镇子里也总流传着那些荒唐而可怕的、关于城堡主人的传闻。
“他是我的恋人。”在说起他时,母亲的眼中满是怅然,“可纵使蝴蝶再美丽,那也只能是盛夏时节……孩子手中的一个玩物而已。”
就这样,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天,她为罗尔什雇了一辆马车,并对车夫说明了目的地。在临行之前,罗尔什仍不清楚自己的父亲到底是谁,直到马车越行越偏,越来越靠近那个传闻中地方,他才意识到,母亲或许是在“欺骗”自己。
在西北角的断崖之下,车夫停下了马车,将他赶了出来。
“你想要去那座城堡,可以从这里上山,路你也看见了,走到尽头也就是了。”车夫把这孩子扔在了路边,立刻驾车离开了——显然,他也害怕这地方。
母亲为什么要把自己送到这里?难道是要把自己送给山上的老怪物吃掉?可我还不想死啊!罗尔什不禁胡思乱想了起来。他现在很想逃,可这里偏僻寂寥,又能去向哪里呢?他从怀里掏出了母亲让他捎带的信,想弄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于是就拆开了它——然而信上的字却是用一种从未见过的语言写的,他一个字也看不懂。
罗尔什犹豫了很久,他现在哪也去不成,就只能上山。他的心沉到了谷底,对母亲、对这个世界失望透顶,他不再抵抗,心道:唉,被吃了也好。
去到山顶时,天色早已暗了下来,那时还是秋天,他穿得又少,所以当派洛斯走向大门时,便看到一个被冻得哆哆嗦嗦的小男孩,正在用一块石头敲击着城堡最外侧的铁门。
“求你们了,我冷得受不了了,快吃了我吧。”这是派洛斯见到他时,他说的第一句话。
派洛斯当然不知道这是从哪里跑来的傻孩子,但不管怎样,至少还是可以收留他一晚的。他让人为他准备了吃的,又让他睡在仆人们的房间,罗尔什这一晚身心俱疲,所以很快就睡着了。
派洛斯可怜这孩子,所以就决定留下了他,罗尔什不愿说话,他也没有询问他的身世,就这样,罗尔什在来到了他父亲的城堡之后,先是在派洛斯那里做了一个月的小仆人,还卖力地干了不少杂活,而直到后来仆人们发现了那封信,才意识到这个名叫罗尔什的小子可不是什么野孩子。
“你怎么不说呢?”派洛斯拿着这封信质问他。
“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罗尔什说。事实上,他是怕自己暴露了身份,就会被吃掉——听说德巴尔卡先生最喜欢吃的就是自己的亲骨肉。
最后,派洛斯如实上报了这件事,并将信拿给李托斯看。李托斯觉得这件事十分有趣,而通过信的内容以及时间上的比对,他也初步认可了罗尔什作为自己子嗣的身份。
说到这里,派洛斯清了清嗓,“有些事我不得不做出澄清。我家主人的确是个‘风流人物’,尤其是在早年间,那更是放荡不羁。他喜欢旅行,要是途中遇到了漂亮的女人,就会见一个爱一个,而他的魅力也同样无可抵挡,总能令她们迅速坠入爱河,体会到一生都难以忘却的,又或是纸醉灯迷的热恋之中,可等到他感觉厌烦了,就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不论那些女人怎样苦苦哀求都无济于事。当然了,他富裕如此,总不会亏待她们,他必然会留下一笔财富,足以让她与她的家人们衣食无忧。”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在他的那些恋人们之中,有些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有些不知道,这完全视情况而定,可他的这种态度却又引发了一些难堪的后果——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在外的子嗣都长大了,他们奉母亲之命,找上了门,意图很明显,那就是得到德巴尔卡又或是这座城堡的继承权……呵,一个长生者的继承人,真是好笑。”
“看来,这还真是一笔烂账。”康森德笑着说,“我明白了——李托斯先生的那些恐怖传闻的确是他一手造就的,这样也就说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