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杰,谢谢你还记得爸爸爱吃什么。爸爸很感动,今天一定多吃点。以后,爸爸陪着你和妈妈一起买菜做饭好不好?”我把一块红烧肉夹到淮杰的碗里,轻声地对他说道。
“好呀好呀,我们一起。爸爸,你别老是给我夹菜啊,妈妈最辛苦了,她应该多吃一点。”淮杰说着,把我夹到他碗里的红烧肉又夹给了林涵。
......
饭后,淮杰自顾自去玩了,我因为中午回来得比较晚,没有帮上什么忙,白吃了这么大一桌子菜,觉得很是抱歉。于是,我主动承担起了洗碗的任务。
林涵也没有和我争,就让我自己在厨房洗碗,她站在厨房的入口处,看着我忙着收拾卫生,欲言又止。
“你是不是想问小华老师的事情?我正要跟你说呢,刚刚当着淮杰的面,觉得不太好,才没说的。”我跟她解释道。
“嗯,我知道了。小华老师到底怎么了?严重不严重?”林涵问道。
“有点严重。我今天去医院看她的时候,她在天台上旬短见。”我说道。
“啊?”林涵听见我的话,一阵惊呼,眼睛瞪得老大,一脸难以相信的样子。
“放心吧,我已经把她劝通了。”我对林涵笑了笑,说道。
“哦。”林涵又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自己受惊的心脏。
“不过,今天也算艰险了。我把她劝回来的时候,本来想从天台上拉她下来,结果她一个没站稳,连带着我一起掉下去了。”我说道,现在想起来坠楼的感觉,仍心有余悸。
林涵刚刚放下的心又被我的这句话吊起来了,从她紧张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了。
“幸亏,楼下有警察铺好的气垫,我和她才活下来了,不然的话,你今天可就见不到我了。”我接着說。
“杨迪,你讨厌。能不能一次性把事情说完啊?害得我一颗心七上八下的,都替你们紧张死了。”林涵说道。意识到我是故意在吊她胃口,气得直接给了我一一拳。
这一拳没用什么力气,我也就乐得接受了,笑着看她。
这是我们当初的习惯性动作,她给我不轻不重的一拳,我甜蜜地收下。
大概是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不太合适了,林涵讪讪地收回了她的拳头,脸有点红。
“你继续说吧,小华老师的病情是什么情况。别再吊我胃口了。”她警告着我。
“我找过小华老师的主治医生,情况是有点严重。房顶的横梁掉下来的时候,砸到她的大腿了,造成大腿粉碎性骨折。医生说,要恢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他们的设备有限,这个手术风险高,不建议我们做。我的想法是,送小华老师去大医院,找个靠谱的医生,我觉得还是有希望的。”我说道。
“嗯,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试一试。毕竟,这么年轻的女孩子,要是瘸了一条腿,以后还怎么生活啊?”林涵说道,眼里含着不忍和怜悯。一直都是善良的。
“去哪个医院,找什么医生,你现在有思路了吗?”林涵问我。
“还没有,我还在考虑呢,我认识的人还是以商业界居多,医学界的人不熟啊。”我两手一摊,表示也很无奈。
“我倒是想到一个人,应该可以派上用场。叶文澜,你去找她,虽然她现在是明星了,但她以前做了那么多年的医生,认识的人应该不少,就算换行业了,人脉积累还是在那里的。”林涵说道。
我点了点头,叶文澜确实是个好的选择,我怎么之前就没想到呢,还是林涵心细,想得周到。我打算,洗完碗就给叶文澜打电话。
没想到,林涵比我还积极。她说,别等了,人家现在刚出道,也忙得很,等你洗了碗,不知道她有没有时间接电话,就现在打吧,现在还是午饭时间,她应该有空的。
林涵替我拨通了叶文澜的电话,跟林涵说的一样,叶文澜正在吃饭。我跟她简单说了一下情况,希望她能帮我找到一个骨科专家。
叶文澜很爽快地答应了,说她确实认识一些不错的骨科专家,会帮我约一个见面。
我跟叶文澜说了声谢谢,本来还想问候一下她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但这时候,却听到一个粗犷的大喇叭声音吼道:“叶文澜上场。”
“杨迪,我该忙了,不跟你说了啊。我联系到人,再跟你打电话。”叶文澜不等我回答,就匆匆忙忙地挂了电话,她这也太忙了吧。
我告诉林涵,叶文澜同意帮忙了,她也很高兴。
反正闲着无事,淮杰已经开始睡他的午觉了。我就和林涵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我跟林涵讲了小华老师的悲惨往事,林涵也很是感慨唏嘘。她说,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够艰辛,没想到,小华老师居然比她还要辛苦悲惨。林涵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嘴角带着笑意,但这笑分明很是苦涩。
林涵回了客房,我也回卧室了,准备忙自己的事情。虽然我人不在公司,但公司里的事情不能落下。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立刻去客房,想要问一下林涵。
“对了,林涵,你......”客房的门虚掩着,我因为着急,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而入,却看见了林涵坐在床沿。看见我的出现,她的表情很是慌张,赶紧理了理自己的衣服。
我看见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小型的医药箱,此刻正打开着。
“你哪里受伤了?”我问道。
“没有啊,我就是检查一下医药箱的东西带齐全了没有。”说着,她翻了翻医药箱,把拿出来的镊子、棉签碘酒都放回了箱子。
“你在骗人,这棉签上面还带着血呢。”我说道。
“哦,这是上次用的,我忘了扔了。”她说道,表情很是淡定。但我不相信,因为我清楚,林涵不是个不爱清洁的人,她是有洁癖的,用过的棉签不可能还存放在医药箱里,而且这棉签的血迹分明是鲜红色的,也就是说,这是刚用过的棉签,要是真的如她所说,是以前用的棉签,那血迹应该是暗红色的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