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叶枫便带着狼牙战士离开了黑胡子组织基地,驱车来到附近城市的一家医院,对士兵的伤势进行救治。
由于狼牙战士的手掌伤情并不轻,所以二人待了三天,这才离开了该城市。
令叶枫感到庆幸的是,狼牙士兵的那只手掌总算保住了。
尽管叶枫也懂医术,不过有些救治,还是需要在医院进行才行。
由于二人都是华夏人,所以巴国的医生们对待他们特别热情、用心,这也是狼牙士兵手掌保住的重要原因之一。
毕竟巴国跟华夏国之间的友谊好的没话说,要不然怎会是巴铁兄弟呢。
这次营救行动,可谓是大获全胜,不仅救出了手下,而且叶枫还铲除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恐怖组织势力——黑胡子。
倘若穆罕默德若是知道,后果是这样的话,就算打死他,都不会派人绑架狼牙士兵的。
什么叫做因小失大,这可是再典型不过的案例了。
属于穆罕默德的江山倒下去了,想若东山再起,谈何容易!
……
从巴国回来后,叶枫直接去了恒一集团的总裁办。
他站在门口,轻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了林诗彤那熟悉的声音:“请进。”叶枫推门而入,发现美女总裁在办公室里正跟一只宠物玩耍着,累的是满脸香汗淋漓,气喘吁吁,以至于胸口伴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形成了一道极为迷人的风景线,煞是
好看。
他打趣道:“怎么着,开始养宠物了?”
他注意到,那只小动物并不普通,通体黝黑,头顶至背部则有着泾渭分明的白毛,黑白分明,十分吸睛。
个头不大,却十分有精神,它就是著名的非洲二哥——蜜獾,由于打架凶猛,所以拥有着平头哥之称。
有句家喻户晓的名言,是专门为平头哥量身定做的,那就是——平头哥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
平头哥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畏的动物,敢跟狮子打架,蟒蛇毒蛇遇到它,也有很大的几率成为它口中的辣条。
这种不屈不挠,谁都不服的精神,让人们对它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
不过平头哥多是生活在非洲草原地带,在亚洲乃至华夏国都很少见。
“叶枫!”
见到叶枫后,林诗彤别提多开心了,那冷傲的脸蛋上,露出了一抹笑容,“你总算出差回来了。”
“你来的正好,赶紧将这小家伙弄走吧,太会折腾了,简直要将我的办公室给拆了。”
她颇为无奈地摊了摊手。
叶枫好奇地询问:“从哪弄来的平头哥?”
林诗彤哭笑不得地回应:“一位非洲客户朋友专门送来的,祝愿咱们恒一集团能够拥有着平头哥身上的无畏、看淡生死的精神。”
叶枫恍然大悟,既然是客户朋友送的礼物,那么就不能将其随便丢了,更何况,他本人也挺喜欢平头哥这种动物的。
他半开着玩笑:“不如留着给你做贴身保镖算了。”
“我才不要,还不够操心的,更何况,这小家伙太折腾,性子野,想要将它收拾的服服帖帖,根本是不可能的。”
林诗彤摇了摇头,“我可是在国外某纪录片中,专门看过有关平头哥的报道,它号称越狱专家,会想尽一切办法,动用全部智慧,从豢养地逃出。”
她的话音刚落,便发现平头哥冲着自己张牙舞爪地冲刺过来。
“快帮帮我。”
林诗彤惊慌失措,一下子蹦跳到了叶枫的身上。
她双手勾着叶枫的脖颈,趴在其后背上,浅灰色套裙下的一双白藕般的美腿,则盘着对方的身躯。
还好美女总裁是从后面蹦跳上去的,倘若是在前面,那场面异常暧昧,会令人情不自禁地浮想联翩,欲罢不能!
叶枫原本以为,平头哥会转移目标,向自己发动攻势的。
可是令他自己都始料未及的是,平头哥十分执着地盯着林诗彤,时不时地蹦着,试图将美女总裁从叶枫身上扯拽下来。
叶枫饶有兴致地笑道:“说明你的魅力大,连平头哥都对你感兴趣。”
“我都火烧眉毛了,你还笑。”
林诗彤又羞又恼,不由凶巴巴地瞪着乌黑明亮的眼睛。
“我总不能欺负一只小动物吧。”
美女总裁晶莹贝齿咬了咬烈焰红唇的唇瓣:“你摆明就是想看我笑话,真是欠扁。”这时,那只平头哥变得愈发嚣张,或者说执着于林诗彤的西装套裙,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卯足了劲儿,用力向上蹦去,竟然蹦到了裙摆处,两只前爪紧紧地抓着,在那晃
悠着,仿佛在荡秋千。
林诗彤也是醉了,还好她的屁屁比较丰满,撑的住套裙,否则的话,裙子肯定被蜜獾给扯下来了。
可恶的平头哥,简直就是被叶枫附体!
不觉间,林诗彤的面色绯红,朵朵红霞飘在脸颊上,形成了一道格外瑰丽的风景线。
“姓叶的,这小家伙怎么跟你一副德行,见到美女就黏上,现在居然开始动手动脚起来。”
林诗彤从叶枫的身上跳下,她的裙摆处,晃荡着平头哥,那场面简直滑稽可笑极了。
叶枫见状,禁不住地咧嘴嘿嘿笑了几声。
林诗彤一边身手扯着裙子,防止滑落,一边怒瞪着秀眸:“你还笑,都不知道过来帮忙,赶紧将它弄下来,否则的话,我跟你没完!”
叶枫摊了摊手:“你不是练过武吗,现在对付它岂不是正好。”
他甚至悠然坐在了沙发上,以一种欣赏的姿态望着对方。
“你给我等着,待会儿再收拾你!”
咬牙切齿言罢,林诗彤开始伸手揪住那平头哥的背部皮毛,试图将其从自己裙子处扯下来。
然而很快她便发现,这招并不好使。
因为平头哥的皮毛十分光滑,就算是捏住了,也很难使出力气。
“这个时候要智取,而非是蛮力。”
叶枫见林诗彤难得出糗的场面,差点没乐坏,他询问道,“你办公室里有没有蜂蜜。”
“有,在办公桌抽屉里,平时冲着喝,怎么了?”
林诗彤几乎无语,都什么时候了,这个姓叶的臭混蛋,不仅不帮忙,反而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真是皮痒痒了。
“看我怎么搞定它的。”
叶枫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取出一瓶蜂蜜,打开瓶盖,朝着平头哥扬了扬。
这平头哥最爱吃的食物之一,便是蜂蜜。
所以当它闻到蜂蜜的气味后,立刻对林诗彤失去了兴致,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蜂蜜罐上。叶枫将蜂蜜罐放在了地上,下一秒中,平头哥兴冲冲地从林诗彤的裙子上跳下来,一溜烟小跑至蜂蜜罐前,将脑袋伸了过去,舌头欢快而又灵活地品尝着美食,口中不时传来啧啧的声响。